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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


  他留下的唯一遺囑日期是一九六七年七月八日。他明確指示把這些物件寄給您。如果找不到您,就予銷毀。

  在標明「信件」的盒子裡有他於一九七八年留下的給您的信。信是由他封口的,至今未打開過。

  金凱德先生的遺體已火化,根據本人遺願,不留任何標記。他的骨灰也根據本人遺願撒在您家附近,據我所知該地稱做羅斯曼橋,已由我事務所一職員執行。

  如有可效勞之處,請隨時與我們聯繫。

  律師:艾倫·B.奎本謹啟
  一九八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

  她喘過氣來,擦乾了眼睛,開始審視盒子裡的東西。

  她知道那小小的軟信封裡是什麼,她確知無疑,就像她確知今年春天一定會再來一樣。她小心打開信封,伸進手去,掏出來的是那銀項鍊,上面系著的圓牌子上刻著「弗朗西絲卡」,背面用蝕刻刻出小得不能再小的字:「如撿到,請寄往美國艾奧瓦州溫特塞特鄉郵投遞2號線,弗朗西絲卡·約翰遜收。」

  信封下面還有他的銀手鐲,包在餐巾紙裡。有一張紙條和手鐲包在一起,那是她的筆跡:

  「當白蛾子張開翅膀時」,如果你還想吃晚飯,今晚你事畢之後可以過來,什麼時候都行。

  這是她釘在羅斯曼橋上的紙條。他連這也留下做紀念了。

  然後她想起來,這是他唯一擁有的她的東西,是證明她存在的唯一見證,此外就只有逐漸老化的膠片上日益模糊的她的影像了。這羅斯曼橋上的小條上面有斑點,有折痕,好像在皮夾裡放了很久。

  她尋思,這些年來在遠離中央河邊的丘陵地帶的地方,他不知拿出來讀過多少次。她可以想像,他在一架直達噴氣式飛機上就著微弱的小閱讀燈,面前放著這張紙條;在虎鄉的竹篷裡用手電照著讀這張紙條;在貝靈厄姆的雨夜讀過之後折起來放在一邊,然後看照片:一個女人在夏天的早晨倚在一根籬笆樁上,或是在落日中從廊橋走出來。

  三個盒子每個都裝著一架相機帶一個鏡頭,都已飽經風雨侵蝕,帶著傷痕。她把其中一架轉過來,在取景器上有「尼康」字樣,商標的左上角有一個「F」,這是她在杉樹橋遞給他的那架相機。

  最後,她打開他的信,是他親筆寫在他的專用信紙上,日期是一九七八年八月十六日。

  *

  親愛的弗朗西絲卡:

  希望你一切都好。我不知道你何時能收到此信,總之是在我去世以後。我現已六十五歲,我們相逢在十三年前的今日,當我進入你的小巷問路之時。

  我把寶壓在這個包裹不會擾亂你的生活上。我實在無法忍受讓這些相機躺在相機店的二手貨櫥窗裡,或是轉入陌生人之手。等它們到你手裡時已是相當破舊了,可是我沒有別人可以留交,只好寄給你,讓你冒風險,很抱歉。

  從一九六五年到一九七五年我幾乎常年是在大路上。我接受所有我謀求得到的海外派遣,只是為了抵擋給你打電話或來找你的誘惑,而事實上只要我醒著,生活中每時每刻都存在這種誘惑。多少次,我對自己說:「去它的吧,我這就去艾奧瓦溫特塞特,不惜一切代價要把弗朗西絲卡帶走。」

  可是我記得你的話,我尊重你的感情。也許你是對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那個炎熱的星期五早晨從你的小巷開車出來是我一生中做過的最艱難的事,以後也絕不會再有。事實上我懷疑是否有男人曾做過這樣艱難的事。

  我於一九七五年離開《國家地理》,以後的攝影生涯就致力於拍攝我自己挑選的對象,有機會時就在當地或者本地區找點事做,一次只外出幾天。經濟比較困難,不過還過得去,我總是過得去的。

  我的許多作品都是圍繞著皮吉特海灣。我喜歡這樣。似乎人老了就轉向水。

  對了,我現在有一條狗,一條金色的獵狗。我叫它「大路」,它大多數時間都伴我旅行,腦袋伸到窗外,尋找好鏡頭。

  一九七二年我在緬因州阿卡迪亞國家公園的一座峭壁上摔了下來,跌斷了踝骨,項鍊和圓牌一起給跌斷了,幸虧是落在近處,我又找到了,請一位珠寶商修復了項鍊。

  我心已蒙上灰塵。我想不出來更恰當的說法。在你之前有過幾個女人,在你之後一個也沒有,我並沒有發誓要保持獨身,只是不感興趣。

  我有一次觀察過一隻黑額黑雁,它的伴侶被獵人殺死了。你知道這種大雁對伴侶是從一而終的。那雄雁成天在池塘裡轉,日復一日。我最後一次看見它,它正遊過一片野生稻,還在尋覓。這一比喻太淺露了,不夠文學味兒,可這大致就是我的感受。

  在霧濛濛的早晨,或是午後太陽在西北方水面上跳動時,我常試圖想像你在哪裡,在做什麼。沒什麼複雜的事——不外乎到你的園子裡去,坐在前廊的秋千上,站在你廚房洗滌池前之類的事。

  我樣樣都記得:你的氣息,你夏天一般的味道,你緊貼我身上的皮膚的手感,還有在我愛著你時你說悄悄話的聲音。

  羅伯特·潘·華倫用過一句話:「一個似乎為上帝所遺棄的世界。」說得好,很接近我有時的感覺。但我不能總是這樣生活。當這些感覺太強烈時,我就給哈裡裝車,與大路共處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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