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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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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我已盡了一切努力處理男孩子的問題。噢,我甚至潛心讀過《比爾茲利星報》上的所謂「少年專欄」,想找到行為規範! 對父親進言。不要把女兒的朋友嚇跑。也許你不易意識到現在男孩子們正發現她很迷人。在你看來,她還是個小姑娘。在男孩子看來,她嬌媚有趣,可愛又活潑。他們喜歡她,今天你已經是辦公室的大經理,昨天你還不是替簡提課本的中學生吉姆本。記得嗎?現在你女兒的機會來了,你難到不想讓她在她喜歡的男孩子的崇拜和陪伴下得到幸福嗎?你難到不想讓他們一起得到完整的樂趣嗎? 完整的樂趣!好心的上帝! 為件麼不把年輕小夥子當作家中賓客?為什麼不和他們交談?讓他們講真話,逗他們笑,讓他們感覺輕鬆自如? 歡迎你,年輕人,到這所妓院來。 如果她違背規則,不要當著她的男伴大聲發作。讓她私下瞭解你的不愉快內心衝突。不要讓男孩們感覺她是一個食人老妖的女兒。 最初,食人老妖寫了兩張題為「完全禁止」和「勉強允許」的表。完全禁止的是單人或雙人或三人約會——下一步當然就是大規模的狂歡作樂。她可以和女友逛糖果店,和偶然相遇的年輕男士咯咯說笑,而我則小心翼翼隔開一段距離在車內等候;我還保證如果被社會承認的巴特勒男子研究所邀請她的小組參加他們一年一度的舞會(當然會是女伴稠密),我會考慮一下十四歲的女孩子是否可以穿她首次亮相的「夜禮服」(一種使細胳膊少女看上去象紅鶴一樣的長袍)。另外,我還答應她在我們家舉辦一次舞會,她可以邀請她那些比較漂亮的女朋友和在巴特勒舞會上認識的比較優雅的男孩子。 只是有一條,只要我的政權在握,就永遠,永遠不會允許她和春情萌發的年輕人去看電影,或在小汽車裡卿卿我我,或到同學家參加男女混雜的舞會,或在我聽力所及之外沒完沒了地進行男女電話交談,既使「只是談談他和我的一位朋友的關係」。 洛對這一切義憤填鷹——她稱我是卑鄙惡棍,甚至更糟——若不是我很快發現真正讓她生氣的不是我剝奪了她的哪一種享樂而是普遍權利,這令我暗自感到寬慰,不然我一定要雷霆萬鈞。你看,我侵犯了已經協定的項目,普通的消遣,「完全正當」的事情以及年輕人的常規;可是,最該謹慎的莫過於一個孩子,特別是一個女孩子,象十月果園陰霧裡她那樣的一個膚色最為赤褐,最具有神話特徵的性感少女。 不要誤解我。我不能絕對肯定整個冬天,她未找機會隨便和陌生小夥子有過不正常的接觸;當然,不管我多麼嚴密控制她的閒暇,總有無法圓說的時間漏洞,她一回憶起來就總要用極複雜的解釋去堵塞,當然,我的嫉妒不整齊的爪子也總能抓住這性感少女虛假的紋理;但我確實感覺到——現在證明我的感覺的準確性——根本沒有發出嚴重警告的理由。我這麼想,並非因為我從未發現一個澀硬的少年喉音向同性的啞巴調情;而是因為我「太清楚」(我的西比爾姨媽的常用詞),各種各樣的中學男生———從汗流滿面、「拉拉手」便激動的傻小子,到滿臉濃疤、常備輛加馬力小汽車的自我滿足型強姦犯——個個令我老練又年少的女主人討厭。「這些男孩子的吵吵聲讓我想吐,」她在課本裡這麼亂寫了一句,底下,還有一句出自莫娜之手(莫娜現在總是那麼恰到好處,的狡猾戲語:「搖轆軲之人如何?」(也是恰到好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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