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外國文學 > 克萊默夫婦 | 上頁 下頁
五一


  「我採取了我在當時條件下唯一可行的步驟。既然這些事在我心目中都是一回事,我就沒法把一個需要修理的整體拆開來,剔除壞了的零件。我只能設法使自己擺脫整體,完全擺脫它。所以我就出走了,以期自己的日子能過得好點。」

  「你放棄了孩子。」

  「不,我不是僅僅放棄孩子,我是放棄了婚姻、丈夫、苦惱以及孩子。我的丈夫把這許多東西都緊緊地紮成一捆,我只好把它全部撂下。」

  「克萊默夫人,你是為什麼在紐約定居的?」

  「因為孩子在這裡,他的父親也在這裡。作為一個母親,我不希望把他們父子拆開。」

  格裡森問她,她是什麼時候開始想念孩子的。她聲稱是她出走後的早晨。

  「你想他又怎麼辦呢?」

  「我不知道怎麼辦。我當時還沒有擺脫不幸的婚姻所引起的苦惱。」

  「抗議。證人在表態。」

  「抗議有效。」法官說。

  「你有沒有給丈夫打過電話,說明你想念孩子?」

  「一年前的聖誕節,我給他打電話說過。」

  格裡森出示了喬安娜從加利福尼亞打電話的單據,以便記錄在案,喬安娜並且陳述說打電話的目的是為了安排和孩子見面。

  「你原來的丈夫對於你和孩子見面是怎麼說的?」

  「他對這事抱有敵意。起初,他說得考慮考慮再告訴我。後來他同意了,卻問我是不是準備把孩子綁架走。」

  「你有沒有綁架孩子?」

  「沒有。我給他買了一個他要的玩具。」

  他們出示了心理學家的調查報告。艾法萊茲大夫對雙方都沒有說不利的話。她把喬安娜描述為「自信的」,把她計劃提供給孩子的生活環境描述為「符合孩子需要的」;律師據此證明喬安娜是合格的。接著,他們又詳盡地介紹了上次母子重逢的情景,喬安娜敘述了孩子見到她多麼高興。

  「孩子是這麼說的嗎?」格裡森問道。

  「是的。他說,『媽媽.今天玩得真高興極啦,一他們把比裡的熱情當成了證據。

  最後,格裡森問她:「你是否能告訴法庭,你為什麼要求獲得監護權?」

  「因為我是孩子的母親。格裡森先生我們初次見面時,你跟我說:一個母親簽字放棄了監護權,事後又重新申請並獲得監護權是有先例可查的。我不是律師,我不知道這樣做在法律上為什麼是明智之舉。可是我是一個母親,我知道這樣做在感情上是明智之舉。我愛我的孩子。我希望儘量跟他在一起。他才五歲,需要我在身邊。我不是說他不需要他父親。可是他更需要我,我是他母親。」

  格裡森充分發揮了喬安娜的作用,同時出充分利用了聽證會的時間。喬安娜的證詞講到四點半才結束。阿特金法官宣佈休庭,明天繼續舉行。這時,一個端莊婉靜、姿態動人的母親為了母親的權利所作的辯護,一夜都不會受到反駁。

  「別著急,特德,」尚賽說道,「我們主要還是在你身上做文章,可是明天我們也要設法挖挖她的牆腳。」

  原告的律師進行的盤問,基本上是預先安排好的一系列問題,以期達到律師和他的顧主一致同意的某些結論。格裡森的作風圓滑,尚賽則和他形成對照,顯得粗魯而友好,具有長者的睿智。他向喬安娜的證詞開刀,要她說明她避而不談的兩段時間:一是出走以後到聖誕節打電話之前這段時間;一是聖誕節跟孩子見面以後到最近回來這段時間。

  「據你說。你出走以後很想孩子。你有沒有給他寫信或者送禮物?」

  「沒有,我……」

  「有沒有給他寄任何東西?」

  「我還沒有擺脫和丈夫共同生活帶給我的苦惱。」

  「你沒有給孩子寄任何東西來表示你的思念嗎?」

  「我打心裡給他寄了東西。」

  「打心裡。這個小孩子能夠心領神會你的心意嗎?」

  「抗議。律師企圖恫嚇證人。」

  「你把問題重複一遍,」法官對文書說。特德坐在椅子上,上身往前沖了出去。難道法官沒聽見嗎?難道他高高在上地坐在那裡,面對著這麼事關重大的訴訟案,卻心不在焉嗎?或許他只是想作出正確的裁決吧?不管怎麼說,他是法官,在這個法庭裡他想怎麼樣就能怎麼樣。文書把問題又讀了一通。

  「抗議無效。證人回答問題。」

  「我只知道比裡每次見到我都很高興。」

  「你打算在紐約使多久,克萊默夫人。」

  「永久定居。」

  尚賽抓住永久一詞,藉以發動攻勢。

  「你有過多少男朋友是永久性的?」

  「我不記得了。」

  「有過多少情人是永久性的?」

  「不記得了。」

  「永久性的在三個以上、三十個以下嗎?」

  「抗議。」

  「抗議無效。請證人回答。」

  「介於兩者之間……」

  尚賽跟特德說過,除非能夠征明作母親的在男女問題上走了極端,否則在這上面多費唇舌是徒勞無益的,所以尚賽肯定別有用心。

  「你現在有情人嗎?」

  「我有個朋友。」

  「是情人嗎?我們需要給用語下定義嗎?也許你是處女瑪麗吧?」

  「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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