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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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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頭再說這次訪問。湯必星期六晚上很晚才回家,如今仍然還在睡大覺。他母親去喊他,要他快點起床,穿好衣服,也可以在星期天家宴上陪舅父舅媽一起吃飯。通過半開著的房門傳來了男孩子粗野的聲音:」 「關我屁事,我要睡覺。」 他母親只好退回來,回到廚房,抱歉地微笑著。 於是,他們只好在他缺席的情況下吃飯。奈里間姐姐:湯應是否使她真正感到難辦,她只是搖頭。 奈裡同他的妻子正打算告辭的時候,湯必起來了。他含含糊糊地咕噥了一聲「喂」,就進了廚房。未了,他吼著對母親說。 「嗨,媽,給我做點什麼吃的,怎麼樣?」 但是,他說話的聲調根本不像請示,而是一個嬌生慣養的孩子所發出的毫無道理的埋怨。 他母親也尖聲地說:「開飯的時候起床才有飯吃,我不想給你再做飯。」 這種小小的不體面的情節其實是屢見不鮮的,但是湯必因為睡懶覺剛醒來有點煩躁,卻犯了個不識時務的錯誤。他吼道:「哎呀,滾你的,你嘮叨什麼呀,我出去進館子就是了。」 話一出口,他就後悔了。 他亞爾舅舅像貓抓老鼠似地撲到他身上。這倒不是因為姐姐受到了侮辱,而是因為從他剛才的表現中可以明顯地看出,當他們母子在一起的時候,他對媽媽說話也總是這個樣子。湯必本來絕對不敢在他舅舅面前說出如此放肆的活。他只是一時疏忽罷了,也真活該。 在那兩個嚇得目瞪口呆的女人面前,亞伯特·奈裡把他外甥從容地痛打了一頓。一開始,那個小青年還試圖自衛還擊,但很快就軟下來了,一個勁兒地求饒。奈裡摑他的耳光,打得他嘴唇腫了,淌血了,接著又把他的頭往後一推,後腦「咚」地碰到後面牆上,然後又用拳頭捶他的胸膛,最後把他摔倒在地,他的臉「砰」地一下撞在地毯上。打完之後,奈裡告訴那兩個女人等一等,迫使湯必下樓到大街上,上了他的汽車,在汽車裡,奈裡對他外甥講了一大通「忤逆不幸,天誅地滅」的道理,然後說: 「下次要是我再聽說你對她還是那樣三丈低二丈高,那我打起來可就不像這次這麼輕了,我要把你扳到正路上來。好吧,現在你就回去告訴你舅媽,說我在等她回家。」 兩個月之後,有一天,亞伯特·奈裡下晚班回家就發現妻子卷包走了。她把衣服全都包紮起來帶到娘家去了。他岳父後來告訴他說:莉忒怕他,怕他的脾氣而下敢再同他在一起生活。亞爾暈了,覺得怎麼也無法相信。他從來沒有打過妻子,也從來沒有以任何方式威脅過她,對她,除了愛,也從來沒有過別的想法。他被她的行動弄得茫然不知所措,因而他決定過幾天再到她娘家去找她談談。 不幸得很,第二天晚上他值班時卻闖了禍。哈萊姆地區來了個報告說,那裡有人工行兇殺人,他的警車馬上就開會了。像往常一樣,沒等汽車停穩,他就跳下車來。時間是半夜過後。他隨身帶著他的大電筒,很容易到了出事地點。在一所公寓外面聚集了一大群人。一個黑人婦女對奈裡說:「裡面有一個男人用小刀子殺一個小姑娘。」 奈裡進了過道,過道那頭有一家房門是開著的,室內燈光傾瀉出來。他聽到有人在裡面呻吟,他一面調整手電筒的光束,一面順過道走去,進了那個開著的房門。 他差點被躺在地上的兩個人絆倒。那兩個,一個是二十五歲左右的黑人婦女,另一個是不滿十二歲的黑人小姑娘。兩個人的臉上、身上都給刮臉刀片劃得到處是傷,全身是血。在起居室裡,奈裡看准了兇手,奈裡很瞭解他。 兇手名叫瓦克斯·貝恩思,是個臭名遠揚的、拉皮條的、販賣毒品的,巧取豪奪的能手。由於吸毒過多,他的眼睛像是要暴出來似的;他手裡拿著帶血的刀子晃動著。兩周前,奈裡逮捕過他,就是因為他在大街上嚴重打傷了一個黑人妓女。當時貝恩思曾對奈裡說: 「嘿,小夥子,這不關你事。」 而奈裡的夥伴也曾說過,黑人要是想互相切成肉片,那就隨他們的便吧,但是奈裡還是把貝恩思抓到警察局去了。不過,在第二天,貝恩思被保出去了。 奈裡一向不那麼喜歡黑人,而在哈萊姆地區工作了一段時間之後,他更不喜歡黑人了,他們大都一方面吸毒或縱酒,另一方面卻讓自己的老婆去幹活或賣淫。他對這些雜種很反感。而貝恩思公然犯法使他大力惱火;給刮臉刀片劃得遍體鱗傷的小姑娘的慘相也使他噁心。於是,他冷靜地決定,不必抓貝恩思。 但是,見證人早已跟在他後面進了公寓大樓,住在這棟樓房裡的幾個人也來了,他的那個夥伴下了巡邏汽車也來了。 奈裡喝令貝恩思說:「放下刀子,你被逮捕了。」 貝恩思大笑起來:「小夥子,你要逮捕我,得用槍才行。」 說著,他把刀子高高舉起。 「說不定你想要這個!」 奈裡忽地一閃,那個黑人用刀子捅了過來。不過奈裡反應特別迅速,他用左手抓住了對方的手腕,同時用右手把電筒一掄,「砰」一下打在對方腦袋的左側,對方癱軟了,刀子從他手裡掉了下來。他沒有還手之力了,奈裡卻又打了一下。這就是不可原諒的了:警察局對他的聽審和刑事審判,由於見證人和他的警察夥伴的證詞的作用,最後得出的結論認為是不可原諒的。奈裡第二次用電筒打在貝恩思的頭頂上,這一擊用的力氣可大極了。電筒上的玻璃都給震碎了,琺瑯屏蔽的小燈泡也都給震碎了,蹦了出來,厚厚的電筒也彎了,只是裡面有電池,才沒有變得重疊起來。一個嚇壞的旁觀者,也就是住在那棟公寓裡的黑人男子,事後作證,認為奈裡有罪。他曾說:「小夥子啊,那是個硬腦殼黑人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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