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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


  李一雙眼睛亮光閃閃,快樂地微笑著。"哦,亞歷山大,太棒了!你一定來看我。"

  就這樣,當教堂的鐘聲召喚人們去做禮拜的時候,亞歷山大·金羅斯騎著馬離開了希爾山。那一刻,他滿腦子都是茹貝·康斯特萬和她那個不可思議的兒子。這個孩子比他媽媽想像的還要聰明,儘管他喜歡機械工程,而不是像她那樣熱衷於文學藝術。李發現亞歷山大對機械設備樣樣精通之後,他們沿圖倫河的遠足就成了沒完沒了的問答。此刻,希爾山在身後漸漸消失,亞歷山大心裡想,我從德拉蒙德家討到老婆--必須討到--之後,想得到的就是這樣一個兒子。

  回到巴瑟斯特之後,他發現吉姆·薩默斯正在努力學習記帳。他讓他採購的那些東西,有的已經運回來放在後院,有的已經定購尚未交貨。女管家是個年輕寡婦,名叫瑪吉·默菲。她沒怎麼受過教育,但是很會收拾屋子,而且總是幹勁十足。她做的飯菜雖然簡單,但很可口。她看薩默斯那副樣子和薩默斯看她那副樣子都告訴亞歷山大,"風往哪兒刮"。不過,薩默斯沒有跟他提起他的打算,亞歷山大便沒有多問。到時候,薩默斯會告訴他的。

  下一次勘察是到阿波克羅姆比河,中間在菲斯河停一下。這一帶只有幾個淘金工人住的非常小的小村落。他發現,如果沒有這幾戶人家,這片廣袤的土地完全是一片荒野。

  惟一可以稱之為村莊的是奧伯倫。奧伯倫在大分水嶺之上,位於向西而去的侵入岩漿①凝成的花崗岩和向東而去的被不規則的山谷切割的砂岩高地之間。到達奧伯倫之前,他看到一條從未看到過的非常壯麗的峽谷。但是那幾千英尺高的山崖是三疊紀的砂岩。山崖下面有煤和油葉岩,沒有黃金。奧伯倫的村民給為數很少的旅遊者提供食物。這些旅遊者是去參觀菲斯河岩洞的。要想到達目的地,必須騎馬沿著粗粗開鑿出來的一條羊腸小道艱難跋涉。不過,他相信,這一路艱險是值得的。那巨大的石灰石溶洞如同仙境,到處是千姿百態的鐘乳石和石筍。亞歷山大對岩洞沒有特別的興趣,繼續縱馬前行。

  亞歷山大知道這次勘察要走很遠很遠的路,便帶了一匹馱馬(根本買不到騾子),一路上吃東西也很節省。小袋鼠倒是很多,但是他不愛吃袋鼠肉。別的野味幾乎什麼也沒有。沒有鹿和野兔,也沒有可以吃的野菜、野果。他從巴瑟斯特弄到一張地圖,但是這張所謂地圖沒有標注出幾個地名,更沒有提供別的信息。向奧伯倫以南又走了許多英里,他碰到一條不大、但水流湍急的河。這條河向西流去,地圖上卻沒有蹤影。河流周圍的高地沒有人清理過,也沒有看到牛羊啃食青草留下的痕跡,或者拉的糞便。

  哦,他覺得黃金的氣味撲鼻!他掉轉馬頭,沿著那條河向西一直走到一條小瀑布的頂端。這股清流不是從懸崖飛瀉而下,激起濛濛水霧,而是濺著水花從一層巨岩跳到另一層巨岩,一直越過一道足有一千英尺高的非常陡峭的山坡。山坡下面是一條寬闊的峽谷。河水汩汩地流過平坦的穀底,然後在佈滿花崗岩和巨礫的山丘間蜿蜒曲折、迤邐而去。

  有人已經清理了一部分谷地和比較平緩的山丘。不過亞歷山大看出那是為了放牧而不是採金,因為周圍沒有任何開採黃金的跡象。他對照地圖,再通過六分儀測定太陽的位置,斷定,不管怎麼說,這個地區都是未轉讓的公有土地。

  他花了兩天的時間才找到一條從高地到穀底的最佳路線。他在河邊一塊堅硬的土地"安營紮寨"。從那兒看得見那股跳蕩而下、讓人心曠神怡的清流。他心裡想,這兒肯定有沖積金礦,但是鼻子告訴我,這座山裡還有含金的石英石。我的鼻子對黃金有一種本能,或者說特異功能。

  他又花了兩天的時間,用淘金盤從那條河的砂礫裡淘出一百金衡①金砂和很小的金塊。現在,該去悉尼了。

  他掩蓋了曾經來過這兒的一切痕跡,甚至把馬糞都清理得乾乾淨淨,還在馬蹄印上撒了些沙土,然後騎著馬,穿過一片森林,直奔西北方向的巴瑟斯特。"擁有"這塊土地的牧場主不管是誰,顯然在另外一個地方"擁有"更遼闊的土地。

  到巴瑟斯特之後,沒怎麼費勁,亞歷山大就打聽到他想知道的那個人的名字。這個人花很少的租金,就租下從布萊尼到一個叫克魯克威爾的村莊北邊的大部分土地。不過,這位查爾斯·丟伊並不想在地勢比較平緩的山丘東面的大山上放牧。他對亞歷山大說,牛羊趕到這兒,很快就會消失在茂密的叢林裡,再也找不到蹤影。

  亞歷山大雖然掌握了那個地區精確的緯度和一系列數據,但是覺得沒有必要透露出去,便徑直到悉尼找國土資源部辦理相關手續。

  他有生以來第一次住進海德公園對面伊麗莎白大街一家豪華旅館。然後請一個累范特①裁縫在很短的時間內給他做一套合體的高級禮服。這麼好的生意,那人自然求之不得。也許他真的吝嗇(茹貝的話還在他耳邊迴響),但是這些花費值得,應該屬￿一種投資。有了這身行頭,到國土資源部之後,他輕而易舉地見到一位高級官員。

  "我們正想削減那些牧場主的權利,"奧斯伯特·溫菲爾德先生說。"原因很多。其一,和人口密集的悉尼相比,他們擁有的政治權利越來越大;其二,當初租這些未曾轉讓的公有土地時,他們付的租金很少。政府--我是吃國家俸祿的公務員--想鼓勵城裡的工人和前礦主去經營小塊土地。當然土地的面積要足夠大家養家糊口,不過不可能是幾百平方英里的大牧場。"

  "那些牧場就是被選中的土地?"亞歷山大問。

  "沒錯兒,金羅斯先生。一八六一年,政府新頒佈了一項法律--《公有土地轉讓法》。後來又做了一些修改,把牧場主租用土地的時間壓縮到最長不得超過五年。他可以續簽合同,但是如果有別人購買他租賃的牧場上尚未測量過的土地,政府就可以終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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