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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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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歲,很快就九歲了。"她給他倒了第四杯茶,向他俯過身來,態度十分誠懇。"他清楚他的處境--混血兒的艱難,母親社會地位的卑微,以及諸如此類的東西。我從來不向他隱瞞什麼,也從來不讓他因為'先天不足'而覺得低人一等。李和我以堅韌不拔的意志、實事求是的精神面對我們的身份和未來。沒有他的日子我將苦不堪言,但是為了他,我什麼都能忍受。如果我把他送到悉尼的學校,甚至到了墨爾本,總會有人發現他的身世。可是,在英格蘭一所都是外國皇家子弟的私立學校,誰也無法搞清他的來龍去脈。孫有個表弟,名叫吳胖子,作為李的保護人和僕人和他一起去英國。六月初就出發。" "對於一個孩子來說,更難,即使他真的清楚自己的處境。" "你難道以為我不知道這一點嗎?但是,正因為他清楚自己的處境,才一定會這樣做。為了我。" "想想看,茹貝。李長大之後,會感激你嗎?小小年紀,你就像把他扔進獅子洞一樣,送到了英國私立學校。周圍都是富甲天下的豪門子弟,他心裡清楚,一旦同學們知道他的身世,就會置他於死地。哦,茹貝,這件事情也有它的陰暗面兒。"亞歷山大說,儘管為什麼要為一個剛剛見了一面的男孩據理力爭,連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只是覺得男孩目光中有一種和茹貝全然不同的東西,反射出他的靈魂。他被那目光深深地吸引。 "你是個固執己見的傢伙,難道不是嗎?"她站起身來。"你有馬嗎?如果有,後院有馬棚。把馬拉到那兒,交給張和就行了。希爾山的草料很貴,所以每匹馬每晚另交五先令。瑪蒂爾達,把金羅斯先生領到藍屋。他是個憂鬱的傢伙,和藍色有緣。"她向吧台走去。"晚飯你什麼時候吃都可以。"她說。亞歷山大跟在瑪蒂爾達身後,穿過酒吧後門。 藍屋的色彩確實讓人覺得壓抑,但是屋子很大、很舒適。他甩掉一直不離左右的瑪蒂爾達,從她身邊匆匆走過,去照看他的馬。這個姑娘顯然希望為他提供服務,從而得到慷慨的回報。 浴室和藍屋隔兩個門,估計和希爾山其他地方浴室的條件差不多。廁所在後院,不過是幾個土坑罷了。希爾山沒有抽水馬桶!毫無疑問,缺水是希爾山最嚴重的問題。 洗完澡,刮完臉,他在藍床上躺下,很快就進入夢鄉。 一陣嘈雜聲驚醒他。康斯特萬旅館仿佛從熟睡中醒來。這意味著城裡大多數礦工已經結束了一天的工作。他點著煤油燈,穿上嶄新的皮外套去吃晚飯。不管妓女們在什麼地方做生意,反正不在他這一側的房間。這邊住著五個由茹貝提供食宿的客人。把馬安頓到馬廄裡面之後,他注意到廚房自成一體。這樣一來,即使廚房著了火,整幢房子也不會化為灰燼。他還注意到,一溜廂房從正面的樓房延伸出來,和他這一側的房子遙遙相對。她,茹貝,很有頭腦,也沒有憐憫之心。哦,那個可憐的小男孩! 酒吧裡擠滿了顧客,沿吧台就站了三列人。除了老闆那張桌子,別的桌子周圍都坐滿了客人。瑪蒂爾達和朵拉在人群裡穿來穿去,另外那三個姑娘也都在那兒賣弄風騷。假如他坐在老闆那張桌子旁邊吃飯,一定會招來許多好奇的目光。大多數絡繹不絕到來的顧客頭腦還相當清醒。 "我是莫琳。"一個紅頭髮綠發帶的姑娘說。亞歷山大從來沒有見過哪個姑娘臉上的雀斑比她多。她似乎要把那些雀斑連成一片,讓自己的臉都變成棕色。"我們有烤豬腿,上面有一層脆皮;還有烤土豆、燉白菜、紅腸三明治。如果你想吃別的什麼,可以讓山姆來做。" "不用了。這些就很好了,謝謝你,莫琳。"他說。"瑪蒂爾達和朵拉,我已經認識了。那兩個姑娘是誰?" "那個棕色頭髮、長了一雙對眼兒的姑娘名叫特麗薩,胳膊上刺花紋的那個叫艾格尼絲,"莫琳哧哧哧地笑著說,"她以前在悉尼羅克斯海員旅店工作。" 這麼說,茹貝這幾個姑娘不像表面上那麼乾淨。不過,他並沒有和她們做交易的打算--在希爾山她們要價多少?--所以目不斜視,狼吞虎嚥,吃了一頓豐盛的晚餐。山姆·文也許掙的錢比別人多,他確實是個好廚師。離開這兒之前,一定讓山姆給他做一頓地道的中餐。 茹貝自己在吧台後面忙得不可開交,只能對他招招手表示問候。他納悶,希爾山的酒館是不是家家都像康斯特萬旅館這樣火。想了一會兒,覺得不可能。五個姑娘"生意興隆",和一個"犧牲品"談好價錢、消失之後,不一會兒就又出現在人群之中。另外一個"犧牲品"早已等候多時,巴不得立刻隨她再度"消失"。城裡肯定有警察,不過,恐怕茹貝早就上下打點,沒有人干涉她的生意。 酒足飯飽之後,他嘴裡叼支雪茄煙,往椅背上一靠,面前放杯茶,冷眼旁觀"交易"雙方滑稽古怪的動作。他注意到,姑娘服務所得事先都交給茹貝。 喝酒的人都有了幾分醉意,茹貝走到鋼琴旁邊。鋼琴就放在離門口不遠的地方,擺放的角度正好讓滿屋子人都能看見彈鋼琴的人。她擺弄了一下裙子,讓腳可以自由移動,然後一雙手放在琴鍵上,開始演奏。亞歷山大直挺挺地坐著,心裡一陣衝動,真想朝那些喝酒的人大喊一聲,讓他們安靜下來,聽茹貝演奏。她彈得真棒!雖然都是普通的流行樂曲,可是每首樂曲完了之後的間奏足以顯示她技藝精湛,完全可以把"貝多芬"和"勃拉姆斯"彈奏得非常好。 去美國之前,亞歷山大對音樂沒有興趣,僅僅因為他壓根兒就沒有聽過可以稱之為音樂的東西。到舊金山之後,有一天,他從音樂廳門前走過,裡面正在演奏肖邦的鋼琴曲,便走了進去,一下子就對音樂著了迷。從那以後,不管到哪兒,只要有音樂會,他就必定洗耳恭聽。聖路易斯、紐約、倫敦、巴黎、威尼斯、米蘭、君士坦丁堡①,甚至開羅的音樂廳,他都曾經光顧。在開羅,他參加了《阿伊達》②的首演式。這部歌劇是威爾第為紀念蘇伊士運河開通而作的。他什麼音樂都喜歡。歌劇、交響樂、獨奏音樂會,以及人們在康斯特萬旅館這樣的地方唱的歌。音樂,他喜歡一切音樂。 現在,在希爾山,一位"鋼琴大師"自彈自唱《勞瑞娜》--這首憂鬱、淒婉的歌。在美國旅行期間,他聽過各種各樣的人唱這首歌。通常沒有伴奏,最多只有讓人傷感的六角手風琴①和口琴伴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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