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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


  第二卷 布羅卜丁奈格遊記 第二章

  關於農民女兒的描寫——作者被帶到一個集鎮,接著被帶到了首都——旅途中的詳情。

  我女主人有個九歲的女兒,就她的年齡而論,她是個非常聰明的孩子,一手好針線活兒,打扮起娃娃來也是熟練靈巧。她和她母親想辦法做了個臨時的小床供我睡覺。搖籃放在一個衣櫃的小抽屜裡,因為怕有老鼠傷害到我,她們又把抽屜放在一塊懸空的吊板上。我和這一家人住在一起的日子裡,這就是成為我的床了;後來我開始學習他們的語言,能夠讓他們明白我的需要,那床也就被改得更加方便舒適了。

  這小姑娘非常聰明,我只當著她面脫過一兩次衣服,她就會給我穿衣脫衣了。當然,只要她肯讓我自己動手,我是從來不會去麻煩她的。她給我做了七件襯衫和一些內衣,用的都是她們那裡最精緻的布,實際上這些布比麻袋布還粗。她經常親手給我洗衣服。她還是我的語言教師,我每指一樣東西,她就告訴我在他們本國話裡那叫什麼。以後的幾天裡,我就能叫出我所需要的東西的名字了。

  她脾氣很好,身高不到四十英尺,在她那個年齡算個子小的了。她給我起個名字,叫「格裡爾特裡格」,全家人都這麼叫我,後來全國的人也都這麼喊我。這個詞和拉丁文裡的 「nanunculus」,意大利文裡的「hommunceletino」,和英文裡的「mannikin」(侏儒,矮子)是同一個意思。我能在那個國家裡活下來,主要還得歸功於她。在那裡生活的時間裡我們從來都不分開。我管她叫我的「格蘭姆達爾克立契」,意思是小保姆。我如果不在這裡敬重地提一下她對我的關懷和愛護,那我真是太忘恩負義了。她值得報答,我也衷心希望我有能力報答她的恩德。可我總擔心她會因為我而失去寵愛,儘管我是無辜的,而且也出於無奈。

  這件事很快就傳到了鄰里們的家中,紛紛開始談論說我的主人在地裡發現了一頭怪獸,大小相當於一隻「斯沒拉克那克」,形狀卻處處像人。它還能模仿人的一舉一動,好像有它自己的語言,也學會了幾句他們的話。它用兩條腿挺著身走路,性情馴良,懂禮貌,怎樣指揮他,他就怎樣去做。它長著世上最漂亮的四肢,面孔比貴族家中三歲的女兒還要白嫩。

  有一個農民,就住在附近,他是我主人的一位特殊的朋友,特地來拜訪,並想弄清事情的真相。我主人立即把我拿了出來放到桌上,我按照他的命令在桌上走路,抽出腰刀又放回刀鞘。我向主人的朋友致敬,用他們自己的話向他問好,又說歡迎他的到來,一切全是按照我的小保姆教我的話說的。這個人老眼昏花,戴上眼鏡想把我看個仔細。這一戴,卻叫我忍不住大笑起來,因為他的眼鏡就像兩個從窗戶照進房間來的滿月。這一家人弄清楚我是為什麼而發笑時,也和我一同大笑起來,老頭子傻頭傻腦,竟氣得臉色都變了。

  就我不幸的遭遇來說,說他是個守財奴真是一點也不冤枉他。他給我的主人出了一個餿點子,讓我主人趁趕集的日子把我帶到鄰近的鎮上去展覽。那鎮在離我主人家約二十二英里的地方,騎馬半個鐘頭就到了。我看到主人和他的朋友老半天在那兒竊竊私語,有時還指指我,就猜想他們是在打什麼壞主意了。

  我偷聽到了他們的一些話,有幾句還聽懂了。我一害怕就胡思亂想起來。可是第二天早上,我的小保姆格蘭姆達爾克立契就將整個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訴了我,她是從她母親那裡巧妙地探聽得來的。可憐的小姑娘把我抱在懷裡,又羞又悲地哭了起來。她擔心那些粗魯的俗人會傷害我。他們把我拿在手裡時說不定會把我捏死或者弄斷我的手腳。她又說我的性情是那麼樸實溫和,對自己的面子又是那麼顧惜,現在要拿我去給一幫最下流的人當把戲耍賺錢,我該認為那是多麼大的恥辱啊。她說爸爸媽媽都已答應她,「格裡爾特裡格」 是她的,可如今她看得出來,他們又要像去年那樣來對待她了。

  去年他們假裝給她一隻小羊羔,但等到羊長得驃肥體壯時,他們就把它賣給了屠戶。至於我自己,倒反沒有我的小保姆那樣擔心。一直我都抱著一個強烈的願望,總有一天我會恢復自由的。至於被人當作怪物帶著到處跑這樣不光彩的事,我就把自己當作是這個國家裡的一個地道的異鄉人,有朝一日我回到英國,人們也決不可能因為我有過這樣的不幸遭遇來羞辱我,因為就是大不列顛國王自己,處在我的位置,也同樣要遭遇這不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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