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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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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幾天,方壽節博士跟業主們提了這件事,他們同意在春園的T·潘先生家中跟我會面。談話開始時雙方表示願意尋求合理解決,但是我想雙方對於「合理」一詞各有自己的解釋。接著我們就討論我們控訴的各點,我一一加以列舉。業主們盡力為他們自己的行動辯解,我也替州議會的行動辯護。當時我們的距離很遠,雙方的意見相距十萬八千里,簡直沒有達成協議的希望,但是最後決定要我把我們控訴的項目用書面一一列出交給他們,他們答應加以考慮。不久以後我就照辦了。但是他們把我們的控訴交給他們的律師費迪南德·約翰·鮑黎,他在他們跟鄰州馬裡蘭的業主鮑得摩爾勳爵的大訴訟案中替他們辦理過法律事務,這件大訴訟案已經繼續了七十年之久。業主們與州議會爭執中的所有文件和諮文都是鮑黎執筆的。他生性傲慢,脾氣暴躁,由於過去在州議會的覆文中我有時對他的文件抨擊稍嚴,因為這些文件事實上是說理淺薄,措辭蠻橫,所以他與我結下了不解之仇,每次我們見面,他總是露出這種仇恨,業主們提出要我和他單獨討論控訴的各項事務,我拒絕了,除了業主們自己以外我不願跟任何人談判。以後,根據鮑黎的建議,他們把我們的控訴交給檢察長和副檢察長,要求他們提出意見和處理辦法,在他們手裡這件案子足足擱了一整年隻差八天。在這期間我屢次向業主們要求答覆,但是他們的回答總是他們還沒有接到檢察長和副檢察長的意見。但是當他們接到檢察長和副檢察長的意見時,究竟內容是什麼,我從來未曾知道,因為他們不告訴我。但是他們寫了一篇冗長的諮文(由鮑黎起稿和簽署的)寄給州議會,講到我的控訴書,說我粗魯無禮,措辭不當,同時也替他們自己的行動作了些淺薄的辯解,最後表示如果州議會派遣一個公正坦率的人來跟他們談判,他們願意和解。他們用這種方式暗示我不是這樣的人。 所謂措辭不當或是粗魯無禮可能是指我寫給他們的文件中我沒有寫上他們僭取的尊稱「賓夕法尼亞州真正的絕對的業主」,我之所以沒有寫上是因為我認為在這個文件中沒有這個必要,這個文件的目的只是在於把我口頭所講的用文字確定下來。 但是在這耽擱期間,州議會已經慫恿田納州長通過一個議案,業主們的財產要像人民的財產一樣納稅,這是爭執中的焦點,州議會也不答覆業主們的諮文了。 但是當這個議案送到英國來的時候,業主們根據鮑黎的建議,決定反對由國王加以批准。於是他們在樞密院裡向國王請願,接著樞密院就定期審案,業主們雇用了兩個律師反對這個議案,我也雇用兩個律師擁護這個議案。他們供述這個議案的目的是在使業主的財產負擔過重的捐稅,以便減輕人民的負擔。如果這個法律繼續有效,由於人民對業主有反感,業主們在捐稅負擔方面就只好由人民任意擺佈,他們必然會破產。我們說這個議案並沒有這樣的企圖,結果也絕不會如此,我們說估稅員都是誠實和謹慎的人,他們立誓要公平合理地估稅,如果增加了業主們的稅額,他們每人從減輕自己捐稅中所能期望得到的利益是非常渺小的,他們絕不至於因此毀誓背約。根據我的記憶,這是雙方陳詞的要旨,此外我們強調指出這一法律廢除後的危險後果,因為我們已經發行了十萬鎊金額的紙幣,供給英王使用,用於英王軍務,現在紙幣已經在民間流通,法律一旦廢除,在人民手中的紙幣就成了廢紙了,許多人會因此而破產,將來要發行補助金就完全沒有把握了。我們強調指出業主們損人利己的質量,僅僅因為他們無中生有地害怕他們的財產會負擔過重的捐稅,他們就教唆他人造成這樣巨大的災難。講到這裡,樞密院的一位大臣曼斯菲爾德勳爵站了起來,向我招招手,當律師們正在進行辯論時,把我拉到秘書室裡,問我是否真正相信在執行這法律時業主的財產不致受到歧視。我說當然。他說:「那麼你不會反對立約擔保這一點吧?」我說:「並不反對。」接著他把鮑黎叫了進來,經過一些討論以後,雙方接受了曼斯菲爾德勳爵的建議。樞密院的秘書就起草了這樣一個文件,我和查理先生在上面簽了字,查理先生是賓州的代理人,處理日常事務的,然後曼斯菲爾德勳爵回到了樞密院會議室,最後這條法律就批准了。但是樞密院建議作某些修正,我們也保證把這些修正放在附隨法裡,但是州議會認為無此必要,因為在樞密院的命令到達之前,這個法律的第一年捐稅已經徵收了。州議會指定了一個委員會檢查估稅員的工作,他們委任了幾個業主們的密友作為委員。經過了詳細的調查以後,他們全體一致地簽署了一個報告,證明估稅工作是完全公平無私的。 州議會認為我所訂立的契約的第一部分是對於賓州的一個重大貢獻,因為它鞏固了分佈在全國各處的紙幣的信用。當我回來時他們正式向我表示感謝。但是業主們恨極了田納州長,因為他批准了這一議案,他們撤銷了他的職務,威脅著要控告他違背他立約遵守的指示。但是他是奉將軍之命而行的,並且是為了英王的軍務,同時他在英國宮廷裡也認識一些有權勢的人,所以他不把這些威脅放在眼裡,這些威脅也從來沒有實現。 (本書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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