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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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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你說過,你的年收入是二千五百鎊,加上我的陪嫁就是——」 「咱們的收入情況出現了變化,但錢是夠花的,這不成問題。」 「那很好。假如我父親說你不能娶我,你怎麼辦?」 「你誤解了。我知道自己的責任。這種時候是越小心越好。」 說這幾句話時,兩人誰都不敢看對方一眼,她垂著頭,悶悶不樂,對查爾斯的話很反感。他站起身,走到她的背後。 「去說一說只是個形式,不過這種形式還是至關重要的。」 她執拗地垂著頭,說:「我在萊姆過夠了。在這兒見到你的次數比在倫敦還少。」 他笑了:「真是瞎扯。」 「好象是少。」 她氣乎乎地緊閉雙唇,說什麼也不肯息怒。他走到壁爐前面,把胳膊搭在爐臺上,朝她微笑著。不過,他的笑只是一種皮笑肉不笑的面具而已。他不喜歡她的任性執拗,那種任性與她那煞費苦心的裝束極不相稱。她那套衣服只宜於在家中穿穿,到外面去是有傷大雅的。這種窄邊的實用性楔形衣服是臭名昭著的布盧默夫人在本書故事發生的十五年前推行到社會上來的。但是,比這更早一些時候,婦女外出穿長褲的嘗試還是被帶撐架的女裙徹底擊敗了——這一微不足道的事實對我們理解維多利亞時代的人卻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 沉默中,查爾斯沒有多去想愚蠢的時髦衣著,而只想著如何早些脫身。幸好蒂娜也在考慮自己的處境:分離短暫的幾天就這樣大驚小怪未免有失大家閨秀的風度,而象女僕行事(特蘭特姨媽對她說過為什麼她醒來打鈴時不見瑪麗)。再說,男人的虛榮在於女人的順從,而女人的順從則是贏得最後勝利的手段。哼,她總有一天要查爾斯為他的殘酷付出代價的。她抬起頭來,向他略表歉意地笑笑。 「你每天都寫信來嗎?」 他彎下腰摩挲著她的臉,「一定。」 「儘早回來?」 「我和蒙塔古將加快辦理,一辦完就立即回來。」 「我要寫信給我父親,嚴格命令他等你一辦完事就直接把你送回來。」 查爾斯趁機說:「要是你馬上寫,我就把信帶去吧。我還有一小時才出發。」 她站起來,伸出雙手。她份望著他吻她。他沒有勇氣吻她的嘴唇,只好抓著她的肩膀,輕輕地吻了吻她的鬢角,隨後便打算走開。可是不知怎麼,他卻沒有舉步。歐內斯蒂娜嫺靜溫存地望著他,望著他的帶有珍珠飾針的深藍色領帶。查爾斯一時弄不清自己為什麼無力舉步。實際上,他覺得有兩隻手緊緊地抓住了他的身子。他知道,要擺脫這兩隻手,要脫身去倫敦,是要付出代價的。代價他是付出了。此時他站在那兒,有幾秒鐘時間,他的嘴唇緊緊地貼在她的唇上。但是,天沒塌下來,內心沒有發出沉悶的呼叫,也沒有什麼黑暗遮天蔽日。他並沒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歐內斯蒂娜打扮得漂漂亮亮,但在查爾斯的腦海裡,卻浮現出一個溫柔、雪白的嬌小軀體,似乎一伸手便可觸到似的。歐內斯蒂娜的臉側向一邊,頭靠在他的肩上,身子偎依在他的懷裡。當他拍著她,撫摸她,柔聲說著甜言蜜語時,他發現自己異常窘迫、尷尬。他覺得一陣微微的衝動。歐內斯蒂娜有她自己的幽默感,時常耍小孩子脾氣,動不動就有些古怪念頭,但可以看出,她那埋藏著的野性終會迸發出來。她願意瞭解兩性之間那種「墮落」的事,總有一天她會膽怯地、但又津津有味地去啃那禁果。查爾斯可能未曾清楚地意識到,他所感覺到的只不過是世世代代頭腦簡單的女人所具有的魅力。人們可以任意擺佈這種女人。此時他只意識到一種墮落感:早晨剛剛吻過另一個女人的嘴唇,現在居然又想像面前這個女人的肉體! 他匆匆地吻了吻歐內斯蒂娜的頭項,輕輕地脫開她的雙手,每只手吻了一下,便急忙走了。 還有一付千斤重擔在等著他呢。此時,瑪麗正站在門口等他,手裡拿著他的帽子和手套。她垂著眼皮,臉色緋紅。他戴上手套後回頭瞥了一眼剛才離開的那個房間,看到房門已經關上。 「薩姆把今天早晨那件事的前因後果對你講過了嗎?」 「講過了,先生。」 「你……懂嗎?」 「我懂,先生。」 他脫下一隻手套,在馬甲口袋裡摸索著。瑪麗雖然把頭埋得更低了,卻沒有後退一步。 「哦,先生,我不要。」 但她已經接住了。查爾斯一走,她便匆匆關上門,小心翼翼地伸開小手——我想恐怕已是攥得發紅的小手,盯著掌心裡那枚小金幣。隨後,她把金幣放在兩排白牙齒之間咬了咬(她常看見爹爹這樣做),以便吃准那不是銅的。儘管她並不能區分金的還是銅的,但咬一咬總叫人放心,可以證明確實是金的,這正象誰到安德克立夫崖走走便被證明確實有罪過一樣。 一個單純的鄉下少女對罪過又能懂得多少呢?這是一個難以回答的問題。不管怎樣,查爾斯掏了腰包,總可以輕鬆自在地去倫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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