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外國文學 > 晨星之子 | 上頁 下頁 |
一二九 |
|
您3月1號和本月1號有關「臉上雨」的信,分別及時收到了。在回復您時,我應當說,我懷疑是否能夠勸使他呆在任何學校……去年他曾經一再向我表明,他想以某種形式成為吸引別人的人,或者能被博物館招雇為演示人,他非常急迫地想做此種巡遊旅行。由於他是一個可憐而又十分愛虛榮的人,他似乎為他自己的重要身份而洋洋自得。他已年近40,既不是真正渴求知識,也不是渴望脫胎換骨為一個白人,完全出自另一個用意。不管怎麼說,他不是一個壞人,而是一個十分有教養的人,僅僅是喜歡隨心所欲,也有些固執罷了。他曾經是他部落的一個勇敢的鬥士,但從未被他的人民視為傑出的首領。他失去活動能力的現行境況,使他失去了任何追隨者,失去了任何影響…… 事實上,1887年麥克勞林寫這封信的時候,「雨」可能已經近於50歲,而不是40。也許還50出頭了呢。當然,他的外貌顯得比他的實際年齡更年輕些。史密斯說,即便從最好的願望出發,也不能期待他成為一個能向漢普頓大學那樣循規蹈矩的人。要是他可以接受訓練的話,人們就可以隨意改變樹葉的葉脈了。 就在他吵吵嚷嚷地為上學做宣傳的三年之後,他被妻子刺傷了,她原曾精神不大正常。變成了殘廢,他絕望了。他原曾以一股難以言說的忌妒之心,認為他應當出名,擺脫不滿足的境遇,可她卻突然操了一把刀,這使他覺得比刺傷的傷痛更加疼痛,更加窘困。人們把他送入耶茨堡醫院,在那兒,正如史密斯不加渲染的評述一樣,「由於知道白人對這種情況的奇怪的懲罰慣例,『雨』央求麥克勞林對這件刺傷事故懲罰他,而不要懲罰他賢良的妻子。」 1893年,情況正在好轉,同他抗爭的「坐牛」被暗殺,或者說是由於拒捕而被殺,不管人們怎麼按自己的選擇去解釋此事。感謝「坐牛」的駕崩,也感謝流行的亨利、沃茲沃思·朗弗羅富有想像力的詩行,即被說成是無聊至極的詩行,「雨」變成一位最出眾的小比格奧的倖存者了。「那一年,我發現他在中途島普萊沙尼斯的『世界博覽會』上露面,是做為一個展品……」 另一件不尋常的吸引人的東西是「坐牛」的小屋,它被拆卸,從耶茨堡運往芝加哥,又在那兒被重新支搭起來。這位愚頑的「巫人」就是在這個小屋裡度過了他的餘生,也倒在它的前邊死去。城裡人紛紛前來花錢凝視小屋的那一根根圓柱上的累累彈子L。 史密斯先生認為,這樣的一個場景是十分令人難以忍受的,可「雨」卻十分幸災樂禍,就在此時,他捲入了展覽性事務。他坐在展臺的一個坐位上,審視那些人群,審視黑壓壓的前來盯視他這位令人畏懼的野蠻人,殺死卡斯特將軍的偉人。史密斯站在這些人群的後邊,他個子矮小,這陣子還未被發現。但「雨」終於看見了他,向他點頭致意。史密斯撥開人群,朝展臺擠來,他們開始交談。「雨」喜歡吃甜瓜,他向史密斯問的頭一件事就是他是否可以在芝加哥吃到甜瓜。 史密斯最後一次看見他是在8年之後,是在家兔島。他們再一交談,但「雨」的聲音近於聽不見,臉失去了當初的生氣。他用無意義的籠統的話,講述了有關小比格奧,儘管沒有人提及它。在過去,他們已不止一次地對此做了詳談。「雨」並沒有試圖給他的老朋友賣一張他的親筆簽名,但他確實乞討了一美元。史密斯注意到他的簽名已大有改觀,大寫字母書寫得十分出色。這說明某人也曾對他做過指導。 縱使沒有上學,白人還是對他施教,使他達到這種程度,他們也教他飲酒——神之水。在他的晚年,他會在兩三個場合,甚至在任何場合痛飲。1894年,借助一個熟悉的新聞採訪手段——一種烈性酒,他接受了W·肯特·托馬斯的採訪。據說,神之水,能鼓舞一個人講話。 在那種精神劑的影響之下,究竟「雨」所說的有多少是真情,又有多少是部分屬實,無人知道。自然,從他開始追獵白人起,他就一直渴望這種陳述。然而,採訪中,縱使他所說的大部分是荒謬的,也不會把他當作一個喝醉了的撒謊者打發掉。他的某些事已被證實,如他的使人吃驚的忍受疼痛的耐力。他生活在一個社會群體裡,在這個社會群體中,自然期待自己的好戰的人們能經受得住任何考驗。可「雨」的耐力更為出眾,他曾經自願接受拜太陽舞的殘酷折磨。不止一次,是兩次。這是沃爾特·古汀親眼所見的奇觀壯景。1874年7月,那時,古汀是站岩一個商人的雇員。在第一次折磨中,「雨」被吊起沒多久,肌肉拉脫了。「坐牛」負責這次儀式,認為「雨」的膽量不足以接受檢驗。「雨」聲稱什麼也不會使他退縮,也不會使他哼一聲。他向「坐牛」挑戰,要求對自己進行折磨。於是,他們在他雙後腰眼的上方肌肉處,切了幾道深切口,把一條生牛皮帶子從這些切口中穿入。他再次被吊起來,雙腳離地,再次舞蹈。他踢打著,掙扎著,整整兩天沒有停息。「坐牛」對他信服了,命令把幾個野牛的頭骷髏綁在這位年輕鬥士的兩條大腿上。附加的重力,把肌肉撕開了。 這好似超出可能性了。然而,古汀的證言被居魯士·布魯迪證實了。布雷迪說,「雨」的後背上有許多凹陷處,「它們幾乎可以放入一個握住的拳頭。 人們可能會認為這樣一個禁欲主義者應當是緘默寡言的,然而,他卻是一個普通的樂天派。他的最大樂趣莫過於津津樂道地談他自己。在向記者托馬斯陳述自己對卡斯特親兄弟的看法之前,他吐露說,在他還是一個年輕的印第安人時,他確實是同非常邪惡的名聲聯在一起的。他說,所有達科他姑娘都愛慕他,而其它部落的印第安年輕人則害怕他,那些士兵們(持長刀的人)對他的到來發抖。至於李人與「烏鴉」人,他們則在每天早晨醒來時,先摸摸他們的頭髮,看它們是否依然長在該長的地方。 一天晚上,一位姑娘激發他去殺林肯堡的一個白人,這是危險的,但他根本沒膽怯。他把全身染成黑色,跳上他的矮種馬,直奔林肯堡。他有很多機會可以殺死一個砍柴人,或一個李人女人,但卻跟蹤了一名「持長刀人」。他終於把這名持長刀的人逮住殺了,並將其軍裝的扣子割下來,送給了這位姑娘。這位姑娘把這些扣子縫在她的披巾上。 那麼有人問他,既然他這樣赫赫有名,這樣威力嚇人,那他怎麼會被蘇人稱之為「小長頭髮」的湯姆·卡斯特逮進監獄呢?這怎麼解釋?湯姆的個子並不怎樣高大,而「雨」到了60歲時,體重差不多是200磅,腰圍達46英寸。 對此,「雨」回答說,「小長頭髮」帶了30名士兵嘛!事情就是這樣。 和有關「帶長刀人」的記述比,這有些不太確實,是派了兩個連共70個人去逮「雨」,僅有5名是湯姆·卡斯特武裝隊的人。 「雨」說:「湯姆像女人那樣偷偷地跟到我後邊,當時,我被從後腰抱住。」士兵們跳到他跟前,有30人,寸步沒離地緊跟著我,直到把牢門鎖住。「我告訴『小長頭髮』我在某個時候逃走……我要把他的心割下來吃掉……」 他們第二次見面了:「我用左輪手槍朝他開槍……我跳下馬取下他的心,咬了一口吐在他的臉上,我騎馬揮舞著這顆心,心裡滿意極了,也開始厭倦這場戰鬥了……」 1894年的這次採訪顯然成了D·W·博朗森1907年《陸上月報》的記述素材:「在殺死湯姆之後,還挖取他的心,咬了一塊,吐在躺在附近的一個傷員的臉上。接著,騎馬跑開,手中揮舞著湯姆剩下的心……」令人納悶的是為什麼博朗森要編造了一個無名士兵?不管什麼時候,對這出劇來說,沒有增加一點意義,而令人難以理解的事是博朗森及其他許多人,竟然會不加鑒別地接受這一寓言般的故事。難道吞噬一個人的心臟的觀念,如同史前時代的一個火炬,依舊在人類的心中發出僻啪聲?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