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外國文學 > 叢林中的艱苦歲月 | 上頁 下頁
二七


  老婦人:「錢是怎麼弄來的?」

  湯姆(帶著嘲諷的口吻):「我可不是偷的。」

  老婦人:「可能不是。我想如果你不注意的話,別人會偷走你的錢。和你一塊兒住的是你的親戚嗎?」

  湯姆(再也無法保持那副莊重神情):「五百年前是一家,我們是朋友。」

  老婦人(十分驚訝):「他們養著你什麼都不圖?還是你得幹活掙飯吃?」

  湯姆(有些不耐煩了):「麩糠準備好了嗎?」(那個老婦人走到裝吃食的箱子那兒,分出一夸脫麩糠)「我給你多少錢?」

  老婦人。「一個約克先令。」

  湯姆(想看看她是不是誠實):「一約克先令和英國貨幣的一先令有什麼區別嗎?」

  老婦人(有些含糊其辭):「我猜沒什麼區別。在英國有叫約克的地方嗎?」(抬起頭,狡黠地沖湯姆瞥了一眼)。

  湯姆(大笑起來):「你別想在美國貨幣還是英國貨幣上打小算盤,一磅麩糠給你三便士,你可賺了不少錢。」

  老婦人(追著他喊到):「可那配方呢,難道你不在配方上花點錢嗎?」

  湯姆:「配方的錢已包括在麩糠錢裡了。」

  「接著,」他說,「我笑著離開了,暗自高興,因為我叫這個貪得無厭的老騙子失望了。」

  下一件該做的事就是讓麩糠發酵。按著湯姆的方法,麩糠在咖啡壺裡充分攪拌混合,然後放在一個馬口鐵的平底鍋裡,倒滿了熱水,放在了爐火旁。我常聽人說「心急水不沸」。現在這裡守候的人實在不少。湯姆坐在那兒好幾個小時,睜著大大的卻昏昏欲睡的眼睛,看著它,女傭也不時地檢查一下。我幾乎是每十分鐘就看一下水的溫度,還有發酵的程度。白天緩慢而平靜地逝去,夜幕降臨了,可這罐子東西並沒有任何發酵的跡象。湯姆深深地歎口氣,坐下來喝茶,吃那老一套飯食。

  「沒關係,」他說,「明天早晨我們就可以弄到好麵包了,麩糠到那時就會發酵,我一直等著。我寧肯餓死也不願吃這鉛塊般的麵包。」

  茶具撤了下去,湯姆拿起了笛子,開始吹奏起曲子來,那是人能吹出來的最豪放、無拘無束的曲調。這是瘋狂的快步舞曲,就是那些最莊重的人也會做出怪誕的動作,蹦跳雀躍。我們都笑得前仰後合。就在這一系列荒唐可笑的舉動中,湯姆突然像袋鼠那樣齊足跳。(他這樣跳時,踮起了腳尖,身體前傾,顛著向前走)一直跳到壁爐旁,用最古怪的神情往咖啡壺裡斜眼看了一下,大聲說道:「可憐的穀殼,如果這樣你還不能發酵,那可就沒辦法了。」

  我把麩糠放在火邊擱了一整夜,第二天一早我高興地發現它發酵了,而且,漫過了壺邊,周圍一圈泡,好似皇冠一般。

  「遲做總比不做好,」我邊想邊把這些酵母全都倒在麵粉裡。湯姆還沒有起床,我要讓他高興一下,給他做一條新麵包,那種好吃的家制麵包,給他當早飯。

  這是我的第一條加拿大麵包,當我把它放進用來焙烘的古怪器具中時,覺得特別自豪。我不知道在這樣的烤箱裡做麵包的不法,也不知道在架火之前應該把它在鍋裡再放上半個小時。等它第二次發酵,這樣麵包可以鬆軟一些,這不僅需要經驗知道什麼時候該開始焙烘,也應該知道把烤箱加熱到一定溫度再放進麵包。我對這些全然不知,把未發起來的麵包放在涼鍋裡,然後把涼鍋上上下下倒滿了滾燙的火灰。我試製麵包的第一個結果就是烤糊了的麵包發出的難聞氣味彌漫了整個房間。

  「這是什麼味?真可怕,」湯姆叫著,只穿著襯衣從小屋裡走了出來,」「快開門,搖鈴(沖著傭人);我感到噁心。」

  「是麵包,」我說道,同時用夾子夾住蓋子把烤箱打開,「天啊!全都烤焦了」

  「味聞起來像醋一樣酸,」他說,「真像斯巴達黑麵包!」

  哎呀!我的處女作!我臉上帶著後悔的表情,把這麵包作為早飯放在桌上,「我本打算給你們做頓好飯,現在恐伯你們發現它還比不上平底鍋裡做的破蛋糕。」

  「肯定是這樣,」湯姆邊說邊用刀切開麵包,抽出一看,上面粘滿了生麵團。「唉!穆迪太太,我希望你寫的書比你做的麵包要強。」

  我們大家都很失望,但都善意地接受了這次失敗,使它成為打趣的話題之一,說起來雖很滑稽可笑,但並不是成心笑話我。對我來說,我能更堅強地承受那最尖刻的批評家的最嚴厲的攻擊,但那首次試做的麵包被切開後的情景我真無法承受。

  早飯後穆迪和威爾遜騎馬進城,當他們夜裡回來時,給我帶了許多長信。啊!那是第一次收到家鄉來的充滿慰藉的信件。我永遠忘不了抓著信的那股著迷勁——迫切地、顫巍巍地趕緊把信打開,而那時熱淚盈眶,一時間看不清信中的任何一個字。十六年悄然而逝——好像過了半個世紀——以後的家信再也沒能像這次一樣帶給我巨大的欣喜。七年飄泊生涯過後,歸鄉的希望變得越來越渺茫。我們仍然力量微薄,沒什麼辦法。朋友們也不再想我們還會回去,他們的來信日漸稀少,言語日漸冷淡,信中依戀的話語不再強烈,心裡有了新的牽掛。可憐的移民差不多被人忘掉了。再過這麼些年,就好像你已經籠罩在墳墓裡,那些曾經瞭解你、依戀你的人們已經變得陌生了。

  湯姆也有一大包信件,他歡天喜地地讀著,又讀了一遍之後,他道出了打算,要第二天啟程返鄉。我們想說服他,讓他一直呆到開春,再公道地判斷這個國度,湯姆對這些意見充耳不聞,第二天早上,我們古怪的朋友準備出發了。

  「再見!」他說著,握了一下我的手,好像要把它從腕子上拽下來一樣。「下次見面可能是在新南威爾士,我盼望著到時候你知道怎麼把麵包做得好一些。」

  這樣湯姆·威爾遜在加拿大的移民歷程就劃上了句號。他帶著三百英磅出來,在這個國度裡只呆了四個月,可回英國時卻連旅。費都差點不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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