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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二


  豆豆心裡在想:「真沒想到這麼快就死了!春假之前泰明同學還問自己:『你看麼?』把《湯姆叔叔的小屋》那本書借給了自己,可我還沒全部看完呢,他就不在了!」

  豆豆腦海裡又浮現出了泰明同學的往事。她想起春假之前臨分別時,泰明遞給自己書時那彎曲著的手指。在第一次見面那天,豆豆問他:「你為什麼這樣走路呢?」他親切而平靜地回答說:「我得過小兒麻痹症。」他這聲音和微笑的面容,豆豆都還記得很清楚。還有夏天那次他們倆人秘密的冒險行動,也仍然歷歷在目。雖然他棉鈴和身體都比豆豆大,但他卻對豆豆充滿信任,把一切都交給了豆豆。當時泰明同學的體重此刻也成了令人懷念的記憶了。「電視機這種東西美國就有。」教給豆豆這件事的,也是泰明同學呀!

  豆豆很喜歡泰明同學。無論下課時,吃午飯時,還是放學回家到車站的路上,豆豆總是和他在一起。一切的一切都是值得懷念的。然而。豆豆知道,泰明同學再也不會到學校來了,因為死就是這個意思,那幾隻可愛的小雞死了以後,不是再叫也不會動了嗎?

  泰明同學的葬禮在一個網球場附近的教堂裡舉行,這所教堂和泰明同學在田園調布的家的方向正好相反。同學們默默地排成一行,從自由岡朝教堂走去。往常走路時總愛東張西望的豆豆,今天也一直低著頭。而且,她發覺這會兒和趕剛聽到校長講話時的心情有些不一樣。剛才的心情還是「不敢相信」和「感到留戀」,而現在胸中卻升起了一種強烈的願望,即哪怕一次也好,想再見上泰明同學一面。見了面,還有許多話要說。

  教堂裡擺著許多白色的百合花。泰明的母親、他那位長得很漂亮的姐姐,以及家裡的其他人,都身穿黑色的西服站在門口外邊。當她們看到豆豆和巴學園全校同學時,一下子哭得比剛才更厲害了,都緊緊地攥著手裡的白手絹。豆豆有生以來第一次看到舉行葬禮,知道了葬禮上的氣氛是非常沉痛的。根本沒有一個人吭聲。風琴靜靜地奏著讚美歌。教堂裡儘管陽光明媚,看上去卻每個角落都找不出一絲歡樂的氣氛。一個臂戴黑紗的男人把一束束白花交給巴學園的每位師生,同時告訴大家手持白花排成一行進入教堂,然後請把花輕輕地放入泰明同學長眠的棺材裡。

  泰明同學仰臥在棺材裡,在百花簇擁之中閉著雙眼。儘管他已經永遠不會睜開眼睛了,但看上去卻還象平常那麼善良、聰明。豆豆跪下雙膝把花放到泰明同學的手邊。然後輕輕地摸了摸泰明同學的手。這是一隻不知被豆豆拉過多少次的令人懷戀的手。與豆豆那又髒又小的手相比,泰明同學的手顯得雪白,長長的手指就好象是大人的手似的。

  「再見吧!」豆豆輕輕地對泰明同學說道,「等長大以後,我們也許還會在什麼地方見面的。到那時你的小兒麻痹症若是能治好,那就好啦!」

  說完豆豆站起身來,再次看著泰明同學。哎呀!對啦!還有一件重要的事給忘啦!

  「《湯姆叔叔的小屋》沒法還給你了!那麼,在下次見面以前,我來代你保存吧!」

  然後豆豆才邁步離去。就在這時,仿佛覺得身後傳來了泰明同學的聲音:「豆豆,快活的事太多了,我不會忘記你的。」

  「是啊!」豆豆走到教堂門前轉過身來又說道:「我也不會忘掉泰明同學的!」

  明媚的春光,……這和電車教室裡第一次與泰明同學相識時毫無二致的明媚的春光,此刻正把豆豆攬在自己的懷抱裡。然而,與第一次相識那天不同的是,淚珠正順著豆豆的面頰流淌下來。

  由於泰明同學的長眠,巴學園全體師生一直處於悲哀之中。特別是豆豆這個班,足足花了好長時間才習慣了一個現實,即早晨到上課時間以後,泰明同學還沒有出現在電車教室裡,這種現象無論發生多少次,都不再是遲到,而是永遠不會來了。一個班只有十名同學,這在正常情況下並不覺得怎樣,但在這種時候,大家心裡都覺得特別不舒服。因為眼前的現實是確鑿無疑的:「泰明同學不在了!」

  不過,總還有一件事幫了大忙,這就是大家的座位並沒有固定。假如泰明同學的座位是固定的,而且又永遠空著的話,那肯定將是一件令人無法忍受的事。幸好巴學園規定每天可以自由選擇自己喜歡的座位,這在目前就更顯出它的寶貴意義來了。

  最近一個時期以來,豆豆一直在考慮自己長大以後「究竟幹什麼才好」。原先還小的時候,曾想過當廣告宣傳員或芭蕾舞演員;第一次到巴學園來的那天,又覺得當個電車上的剪票員也不錯。但現在又改變主意了,想從事一種適合女子做的、具有某種特點的職業。

  「護士也不錯呀!……」豆豆想到了這項工作。

  「可是……」豆豆馬上又想到了另一件事,「前些日子去醫院慰問傷兵的時候,護士阿姨不是正給他們打針嗎?那個工作好象有點難……」

  「這個要是不行,那該做什麼好呢……」

  豆豆自言自語地剛說到這裡,突然高興得蹦了起來。

  「有了!要當什麼,原先早就定了嘛!」

  接著豆豆便跑到泰二同學跟前去了。泰二同學在教室裡,剛好要點亮酒精燈。豆豆洋洋自得地對他說:「我想當個間諜!」

  泰二同學把目光從酒精燈的火苗移向豆豆,眼珠一動不動地瞧著她的臉,然後又把視線轉向窗外稍微思考了一會兒,這時才回過身來面對豆豆,為了使豆豆容易聽懂,他用清脆而又循循善誘的聲音緩緩地說道:「要想當個間諜,腦瓜不靈是當不成的呀!而且,還要懂得許多國家的語言,否則也是沒法當的。……」

  說到這裡,泰二停下來稍微喘了喘氣。然後仍舊目不轉睛地瞧著豆豆,十分明確地說:首先,當女間諜非得長得漂亮才行。」

  豆豆把目光慢慢地從泰二身上移到地板上,微微地垂下了頭。停了一會兒以後,泰二同學才把目光移向別處,邊思索邊放低了聲音說道:「還有,多嘴多舌的孩子恐怕也當不成間諜吧……」

  豆豆吃了一驚。這倒不是因為自己想當間諜遭到了反對,而是因為泰二同學講的話全都是對的。一切都是有道理的。

  豆豆本身也徹底想通了,無論從哪方面來看,自己都是不配當間諜的。自然,泰二同學的話也完全是出於好意。當間諜的念頭只好放棄了。跟別人商量商量還是有收穫的。

  「可是話又說回來了,」豆豆心裡想道,「真了不起呀!泰二同學跟我年紀一般大,可他卻懂得那麼多的事情!」

  假如泰二同學對豆豆說:「我倒是想當個物理學家!」

  那麼豆豆究竟該向人家說些什麼呢?

  「我看你可以當一個用火柴麻利地點燃酒精燈的人呀!」

  可是,這樣說未免有點太小孩子氣了!

  「你會用英語說狐狸是『奧克斯』、鞋子是『舒爾茲』哩!那還能當不成?」

  這樣講,好象也不夠理想。

  「總之,泰二同學幹那種聰明人做的工作最合適。」

  豆豆心裡這樣想道。泰二同學這時正在一聲不響地注視著燒瓶裡的氣泡,豆豆便很親切地對他說:「謝謝!我不當間諜了。不過,泰二同學你一定會當個了不起的人哪!」

  泰二同學嘴裡不知在嘟噥些什麼,撓著頭一心撲到打開的書本裡去了。

  「當間諜也不行的話,那可當什麼才好呢?」

  豆豆和泰二同學並排站在一起,兩眼盯著酒精燈上的火苗,心裡卻這樣想著。吃完中午飯,大家把圍成圓圈的桌椅板凳拾掇完,禮堂裡就顯得寬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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