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外國文學 > 奧利弗的故事 | 上頁 下頁 |
一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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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你大概得過什麼賽跑的冠軍吧?」我問。 「你問這個幹嗎?」看她倒也並沒有喘得很厲害。 「你像飛一樣就從我身邊超了過去……」 「你跑得又不快,」她接口說。 咦,她這莫非是存心要羞辱我?她到底是個什麼人? 「嗨,你這是存心要羞辱我?」 「難道你的個性就這樣脆弱?」她反問。 儘管我的自信心很經得起摔打,我可還是冒了火。 「你真是目中無人,」我回了她一句。 「你這是不是存心要羞辱我呢?」 「你說對了。」我可不像她,我是直言不諱的。 「你就情願單個兒跑?」她問。 「對,」我說。 「那好。」說完她就嗖的一下,突然跑了。她生了氣了——那顯然只是個詭計——可這哪兒嚇得倒我呢!為了加快腳下的速度,這一回我把全身的力氣都使上了。不過我好歹還是趕上了她。 「喂!」 「我還以為你喜歡一個人清靜呢,」她說。 氣喘吁吁,說話也只能儘量簡短。 「你是哪個隊的?」 「哪個隊也不是,」她說。「我練跑步是為了打好網球。」 「啊,一位十足的大球星①。」這「球星」二字我故意用的是男性色彩的字眼,對她這位女性有些不敬。 ①「球星」原文為jock,本來是只稱男運動員的,因為此同系由男運動員的「下體護身」(jockstrap)而來。對方答話中的「促狹鬼」,原文為prick,同樣也是個不饒人的字眼,因為此詞的原義同男性的生殖器官有關。 「對,」她一面孔正經地說。「那你呢,你難道是個十足的促狹鬼?」 這話叫我如何招架?更何況我腳下還得跟著她的步子,拚著命兒跑? 「對,對,」我只好就這樣敷衍了過去。回想起來,我當時恐怕也只有這樣應付最為明智。「那你的網球打得如何呢?」 「反正你也不見得會願意跟我比試。」 「我倒偏想跟你比試比試。」 「真的?」謝天謝地,她說到這裡步子也慢了下來,終於常步走了。 「明天可行?」 「行,」我還在直喘氣。 「六點鐘怎麼樣?地點在九十四號街一號大道口的戈森網球會。」 「我要六點才下班,」我說。「七點怎麼樣?」 「哪兒呀,我說的是早上六點,」她答道。 「早上六點?有誰在大清早六點鐘打球的?」我說。 「我們就這麼早打球——你要是想打退堂鼓,那也就算了,」她回答說。 「得了,我會打退堂鼓?」我終於喘過了氣來,頭腦也差不多同時到了位,重又靈巧起來了。「我平日四點鐘就起床,去餵奶牛了。」 她聽罷一笑。一笑就皓齒盡露。 「那好。球場已經預定好,名字寫的是瑪西·納什——可以順便告訴你,那就是我。」 說完她就向我伸出手來。當然是跟我握手,不是給我親一下的。跟我事前料想的不同,她握手的手勁並不強勁有力,根本不像個運動員的樣。普普通通的,倒甚至還嫌嬌嫩著點。 「可不可以請教你的名字?」她說。 我有意跟她開個小小的玩笑。 「我叫岡薩雷斯,小姐。潘喬·B·岡薩雷斯。」 「噢,」她說,「我就知道不會是『快手』岡薩雷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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