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外國文學 > 奧利弗的故事 | 上頁 下頁
一四


  「嗨——你大概得過什麼賽跑的冠軍吧?」我問。

  「你問這個幹嗎?」看她倒也並沒有喘得很厲害。

  「你像飛一樣就從我身邊超了過去……」

  「你跑得又不快,」她接口說。

  咦,她這莫非是存心要羞辱我?她到底是個什麼人?

  「嗨,你這是存心要羞辱我?」

  「難道你的個性就這樣脆弱?」她反問。

  儘管我的自信心很經得起摔打,我可還是冒了火。

  「你真是目中無人,」我回了她一句。

  「你這是不是存心要羞辱我呢?」

  「你說對了。」我可不像她,我是直言不諱的。

  「你就情願單個兒跑?」她問。

  「對,」我說。

  「那好。」說完她就嗖的一下,突然跑了。她生了氣了——那顯然只是個詭計——可這哪兒嚇得倒我呢!為了加快腳下的速度,這一回我把全身的力氣都使上了。不過我好歹還是趕上了她。

  「喂!」

  「我還以為你喜歡一個人清靜呢,」她說。

  氣喘吁吁,說話也只能儘量簡短。

  「你是哪個隊的?」

  「哪個隊也不是,」她說。「我練跑步是為了打好網球。」

  「啊,一位十足的大球星①。」這「球星」二字我故意用的是男性色彩的字眼,對她這位女性有些不敬。

  ①「球星」原文為jock,本來是只稱男運動員的,因為此同系由男運動員的「下體護身」(jockstrap)而來。對方答話中的「促狹鬼」,原文為prick,同樣也是個不饒人的字眼,因為此詞的原義同男性的生殖器官有關。

  「對,」她一面孔正經地說。「那你呢,你難道是個十足的促狹鬼?」

  這話叫我如何招架?更何況我腳下還得跟著她的步子,拚著命兒跑?

  「對,對,」我只好就這樣敷衍了過去。回想起來,我當時恐怕也只有這樣應付最為明智。「那你的網球打得如何呢?」

  「反正你也不見得會願意跟我比試。」

  「我倒偏想跟你比試比試。」

  「真的?」謝天謝地,她說到這裡步子也慢了下來,終於常步走了。

  「明天可行?」

  「行,」我還在直喘氣。

  「六點鐘怎麼樣?地點在九十四號街一號大道口的戈森網球會。」

  「我要六點才下班,」我說。「七點怎麼樣?」

  「哪兒呀,我說的是早上六點,」她答道。

  「早上六點?有誰在大清早六點鐘打球的?」我說。

  「我們就這麼早打球——你要是想打退堂鼓,那也就算了,」她回答說。

  「得了,我會打退堂鼓?」我終於喘過了氣來,頭腦也差不多同時到了位,重又靈巧起來了。「我平日四點鐘就起床,去餵奶牛了。」

  她聽罷一笑。一笑就皓齒盡露。

  「那好。球場已經預定好,名字寫的是瑪西·納什——可以順便告訴你,那就是我。」

  說完她就向我伸出手來。當然是跟我握手,不是給我親一下的。跟我事前料想的不同,她握手的手勁並不強勁有力,根本不像個運動員的樣。普普通通的,倒甚至還嫌嬌嫩著點。

  「可不可以請教你的名字?」她說。

  我有意跟她開個小小的玩笑。

  「我叫岡薩雷斯,小姐。潘喬·B·岡薩雷斯。」

  「噢,」她說,「我就知道不會是『快手』岡薩雷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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