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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3)


  我當即知道我的兒子不是白癡。「你媽媽說你長大要做個美式足球員,或是太空人。」我說。

  「沒錯,」他說,「你懂美式足球或是太空人嗎?」

  「懂,」我說,「一點點,不過也許這方面你該問你爸爸。我相信他懂得比我多。」

  過後,他抱了我一下。不是很熱烈的擁抱,但是夠了。「我想跟公蘇再玩一會兒。」他說著,跳下椅子。公蘇居然想出一個遊戲,讓小福斯特扔銅板到錫鐵杯裡,他半空把它接住。

  珍妮走回來坐下,歎了口氣,拍拍我的腿。

  「有時候真不敢相信,」她說,「我們倆如今已認識了將近三十年——打從一年級起。」

  陽光透過樹梢,照在珍妮的臉上,她眼中似乎有一滴淚水,但始終未流下來,不過確實有點什麼,或許是一種情緒,我實在說不上來究竟是什麼,即使我知道是有這樣東西。

  「我只是不敢相信,沒別的。」她說,然後,她傾身吻了我的額頭。

  「這是做什麼?」我問。

  「白癡,」珍妮說,她的嘴唇顫抖。「誰又不是白癡呢?」說完,她走了,她起身,過去牽起小福雷斯特的手,他倆就這麼走了。

  公蘇走過來坐在我面前,在我腳邊的泥土上畫了個井字。我在右上角畫了個×,公蘇在中央畫了個○,我當下知道沒有人會贏。

  晤,那以後,我做了兩件事。其一,我打電話給崔伯先生,告訴他不管我在養蝦生意上有多少收入,要他將我那一份的一成給我媽,一成給巴布的爸爸,其餘的都寄到珍妮那兒給小福雷斯特。

  吃過晚飯,我一夜沒睡在那兒思考,雖然這本該不是我的特長,不過,我所思考的事情是這樣的:如今,過了這麼些年,我終於又找到了珍妮。而且她還生下我們的兒子,或許,有什麼法子,我們可以和好。

  但是我愈是思索,愈明白這是不可能的事。同時,我也無法理直氣壯將這結果歸咎於我是個白癡——雖然拿這個藉口來圓飾很能寬慰自己。不,這個結果是人情之常。有時候世事就是這麼回事,何況,話說回來,我想小傢伙還是跟著珍妮和她丈夫生活比較好,他們會給他一個完好的家庭,好好撫養他長大,這樣他也不會有個白癡爸爸。

  過了幾天,我跟公蘇和丹恩一起離開。我們去了查爾斯屯,接著又去了裡奇蒙、亞特蘭大、查塔努加、曼菲斯、納許維爾,最後來到紐奧爾良。

  紐奧爾良人全不理會旁人在做些什麼,因此我們三個享受了畢生難得的快樂時光,每天在傑克遜廣場表演,旁觀別的怪人做他們的事。

  我倒是買了一輛腳踏車,附帶兩個小側車給公蘇和丹恩坐。每到星期天我們就騎著車到河邊,坐在河堤上釣鯰魚。珍妮大概每個月給我一封信,還寄來小福雷斯特的照片。此地有個在脫衣舞俱樂部當女侍的女孩,我們隔一陣子就會聚聚,玩玩。她名叫汪妲。我和公蘇和丹恩多半時間就在法國區騎車閒逛,看看風景,說真的,那一帶除了我們之外還有些模樣古怪的人——看起來像是從俄國革命還是什麼的留下來的產物。

  一天,當地報紙的一名記者跑來說要給我做一篇報導,因為,我是他所聽過「最佳單人樂隊」。那傢伙開始問起許多有關我的人生經歷的問題,於是,我就慢慢一五一十告訴他。但是,我還沒說到一半,他居然掉頭走了,他說沒辦法登載這種故事,因為沒有人會相信。

  不過,我跟你說,朋友:有時候到了晚上,我仰望星星,看見整個天空就那麼鋪在那兒,可別以為我什麼也不記得。我仍舊跟大家一樣有夢想,偶爾我也會想到換個情況人生會是什麼樣兒。然後,眨眼之間,我已經四十、五十、六十歲了,你明白吧?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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