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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2)


  宿舍裡的人幹的那些鳥事連傻瓜學校都不會容忍——比方說,拆掉馬桶,讓你上廁所只能尿在地板上的一個坑裡,而且他們還把馬桶扔出窗外,砸在路邊的車頂上。有天晚上,一名打中線的大塊頭取出一把來福槍,把對街一所兄弟學校的窗戶全部射爛。校警起來,可是那傢伙不知從哪兒找來一具外裝馬達,扔出窗子砸在警車頂上。布萊恩命令他多跑了好幾圈練習場,以示懲罰。

  寇蒂斯和我處得不怎麼樣,因此我從來沒有這麼寂寞過。我想念我媽,想回家。跟寇蒂斯相處的問題在於我不瞭解他。他說的話總是夾雜了太多髒話,我每次分神弄清楚那些字眼,就疏忽了他的重點。多數時候我推測他的重點是他對某件事不滿意。

  寇蒂斯有輛汽車,他常順道送我去練球,但是有天我跟他碰頭時,他正彎腰在一個巨大的排水道蓋子上,口裡咒駡連連。事情好像是他有個車胎破了,但是換車胎的時候不小心把輪胎蓋的螺釘帽掉進排水道裡。眼見練球要遲到了,那可不是好事,因此我就對他說:「你何不把另外三個輪胎各取下一個螺釘帽,這樣每個輪胎都有三個螺釘帽,應該撐得到練習場啦。」

  寇蒂斯停止咒駡,半天才抬頭看我,說:「你應該是個白癡啊,你怎麼想出來的?」我就說:「我也許是個白癡,但起碼我不笨,」聽了這話,寇蒂斯跳起來拿著輪胎工具追我,一面用他想得出來的最難聽的字眼罵我,這麼一來我們的交情可說是全毀了。

  事後,我決定另外找地方住,於是練完球我跑到「人猿宿舍」的地下室,一晚上就待在那兒。地下室並不比樓上房間髒,而且有一盞電燈泡。第二天我把床鋪搬下去,打那開始我就一直睡地下室。

  在這同時,學校開學了;他們不得不想法子安排我。體育系有個傢伙好像啥事不幹,只管想辦法讓系上的傻瓜拿到學分。有些課程應該滿容易,例如體育,他們就給我選了這門課。但是我得必修英文和一門科學或數學,這方面毫無回旋餘地。後來我得知,某些教授肯通融球員過關,他們理解球員把精力都花在打球上,無暇上課。科學系有一名這種教授,但是很不幸,他只教了一門課,稱之為「中級光學」,顯然是為物理系研究生開的課。可是他們還是將我安插進去,即使我根本不懂什麼是物理。

  英文課就沒這麼幸運了。這個學系顯然沒有富同情心的教授,所以他們叫我只管去上課,不懂也無所謂,以後他們再想法子解決。

  念「中級光學」這門課時,他們給了一本五磅重,看起來像是中國人寫的教科書。但是每天晚上我帶著書到地下室坐在床上就著燈泡讀了一陣子之後,不知怎麼回事,我開始看得懂了。我不懂的是為什麼要學習這門課,不過算出那些方程式卻易如反掌。我的老師是霍克教授,有一次測驗後,她叫我下了課去他的辦公室。他說,「阿甘,我要你對我說實話,是不是有入把答案告訴你的?」我搖頭,於是他給了我一張紙,紙上寫了一道問題,他叫我坐下來作答。我寫完答案之後,霍克教授看看我的解答,搖著頭說:「老天爺!」

  英文課卻是另一碼事了。我的老師是本先生,他是個非常嚴厲的人,很多話。第一天下了課,他叫我們當天晚上寫一篇簡短的自傳交給他。那大概是我乎生遇到最困難的一件事,可是我熬了大半夜沒睡,想想寫寫,想到什麼就寫什麼,反正他們叫我把這門課放棄也無所謂。

  過了幾天,本先生把我們的作業和他的評語一一發還給學生,每個人的自傳都被他取笑一番。接著他發還我的作業,我心想這下子慘了。但是他拿起我的作業,念給大家聽,他邊念邊哈哈笑,大家也笑成一團。我寫的是念傻瓜學校的事,還有替費拉斯教練打球,參加「全州美式足球明星球員盛會」,以及徵兵委員會和帶珍妮·可蘭去看電影的經過。本先生念完了之後,他說:「呐,這才是創作!這才是我要的東西!」所有人都扭頭看我,他又說:「甘先生,你應該考慮進創作系——你是怎麼寫出這篇文章的?」我就說;「因為我想尿尿。」

  本先生好像嚇了一跳,接著他進聲大笑,其他人也一樣。他說:「甘先生,你是個非常有趣的傢伙。」

  我又一次感到意外。

  第一場球賽是在數周後的一個星期六。練球的情況多半很糟糕,最後布萊思教練想出了安排我的法子,這法子跟費拉斯教練在高中時想的法子差不多。他們索性把球交給我,讓我跑。那天我跑得很好,四次達陣,我們以三十五比三痛宰喬治亞大學,大家輪流拍我的背,拍得我背痛。我清洗之後打電話給我媽媽,她已聽了收音機轉播,高興得快瘋了!那天晚上大家都去參加派對什麼的,卻沒有人邀請我,所以我就回到地下。我在地下室待了一陣子,聽到樓上傳來音樂聲,那聲音真美妙,我也不知道為什麼,總之我就上樓看看是什麼音樂。

  有個傢伙,巴布,坐在他房間裡吹口琴。他在練球時弄傷了腳,無法出賽,所以也沒地方可去。他讓我坐在一張床上聽他吹,我們沒有交談也沒做什麼,就這麼一人坐一張床,他吹他的口琴。過了大約一個小時,我問他可不可以讓我試試,他說,「好啊。」我揮然不知這件事將整個改變我的人生。

  我吹了—陳子,漸漸吹得相當不錯,巴布興奮得發狂,說他從沒聽過這麼好聽的玩意。時間晚了,巴布叫我把口琴帶下樓,我回到地下室又吹了好久,直到困了才上床。

  第二天,星期天,我把口琴還給巴布,但是他說送給我;他還有另一支.我好開心,跑出去散散步,然後坐在一棵樹下吹了一整天,直到沒曲子可吹為止。

  當時已是傍晚.太陽快下山了,我才往「人猿宿舍」走去。我正要經過「天井」時,突然聽到一個女孩子喊;「阿甘!」我轉身一看,在我身後的居然是珍妮·可蘭。她臉上掛著燦爛的笑容,走過來拉著我的手、說她昨天看到我賽球,我打得真棒等等。原來她並沒有為那天在電影院的事生氣.還說那不是我的錯,只是那種情況尷尬。她邀我跟她一起去喝杯可口可樂。

  事情真是好得讓人無法相信。我跟珍妮·可蘭坐在一起,她說她選了音樂和戲劇課,計劃當個演員或是歌星。她還參加了一個玩民謠的小樂團,明天晚上要在「學生會」大樓演出,要我去觀賞。我跟你說,朋友,我可是迫不及待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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