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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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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不然。第二個星期,—輛旅行車停夜我家屋外,好幾個穿陸軍制服、戴著亮晶晶黑頭盔的人上前敲門找我。我躲在我的房間裡,但是媽媽說他們只是來送我去徵兵委員會。一路上,他們緊盯著我,好像我是什麼瘋子。 徵兵委員會裡面有扇門,通往一間大辦公室,辦公室裡坐著一個身穿光鮮制服的老頭子,他也很謹慎的瞅著我。他們要我坐下,拿了一張測驗卷塞到我面前,雖然它比大學球隊測驗的題目容易得多,但仍舊不簡單。 做完了測驗,他們把我帶到另一個房間,有四、五個傢伙坐在一張長桌子後面,陸續問我問題,還傳遞一張好像是我做的測驗卷。接著他們擠成一團交頭接耳,談完之後,其中一個在一張紙上簽名,交給我。我拿著它回到家,媽媽看完了那張紙立刻猛抓頭髮,流著淚讚美上帝,因為紙上寫我「暫時緩徵」,理由是我癡呆。 那個星期當中還發生了另外一件事,是我生命中的一件大事。我們家有個女房客,她在電話公司擔任接線生。她名叫法蘭琪小姐,是個和藹可親的淑女,非常文靜內向。可是,有天晚上,天氣悶熱,雷雨交加。我走過她房門的時候,她探頭出來,說「阿甘,今天下午我剛好拿到一盒軟糖——你要不要吃一塊?」 我說:「要」。她就帶我進她房間,那盒軟糖就放在化妝臺上。她給了我一塊,又問我要不要再吃一塊,然後指著床鋪要我坐下。我起碼吃了十幾塊軟糖,當時外面閃電一亮一亮,雷聲真晌,窗簾被吹得飛起來,接著法蘭班小姐有點像是推了我一把,使得我躺在床上。她開始用一種親密的動作撫摸我。「你只管閉著眼睛,」她說,「什麼事都別擔心。」接著發生丁一件從沒發生過的事。我說不清究竟是什麼,因為我一直閉著眼睛,也因為我媽會宰了我,不過我告訴你,朋友:它讓我對未來有了嶄新的看法。 問題在於,法蘭班小姐雖是個和藹可親的淑女,可是她對我做的事我寧願是同珍妮·可蘭做的。然而,我認為那是門兒都沒有的事,因為我這種德行,實在難以啟齒邀任何人約會。這個說法算是客氣了。 不過,因為有了這個嶄新的經驗,我鼓起勇氣問我媽該如何處理珍妮的事,當然我絕口沒提跟法蘭琪小姐的事。媽媽說她會替我處理,而後她打電話給珍妮·可蘭的媽媽,說明情形。第二天晚上,天呐,珍妮·可蘭居然出現在我家大 門口!她打扮得好漂亮,穿一件白色洋裝,頭髮上插了朵粉紅色花朵,我做夢也想不到她是這麼美麗。她進了屋于,媽媽帶她到客廳,給了她一杯冰滇淋汽水,把我叫下樓,因為我一見到珍妮·可蘭走上我們家的樓道,我就跑上樓鎖住臥房。當時我寧可讓五千個人追我,也不願走出房間,可是媽媽上樓牽著我的手下樓,而且也給了我一杯冰淇淋汽水。我緊張的情況好些了。 媽媽說我們可以去看場電影,我們出門時,她還給了珍妮三塊錢。珍妮親切極了,有說有笑,我一個勁兒點頭,咧嘴笑得活像白癡。電影院離我們家只有四、五條街,珍妮過去買票,我們進了戲院攏位子坐下。她問我要不要吃爆米花,等她買了爆米花回來,電影剛好開始放映。 那是一部描述一男一女搶銀行的故事,女的叫邦妮,男的叫克萊,還有其他一些有趣的人物。但是片於裡也有許多殺人、槍戰之類的鬼玩意。我覺得人居然會彼此這樣開槍對殺實在好笑,因此,這種場面一出現我就哈哈笑,可是只要我一笑,珍妮就好像縮進座位裡頭。電影演到一半,她幾乎已蹲到地上。我突然看見她縮在地上,還以為她不知怎的從座位摔下去,所以我就伸手抓她的肩膀要把她拉起來。 我才一拉,就聽到什麼東西裂開,我往下一看,原來珍妮·可蘭的洋裝整個被撕開了,所有東西都掛在外面。我伸出另一隻手想替她遮住,但是她開始哼哼啊啊,瘋狂似的揮舞胳膊;而我呢,我一直設法抓著她免得她再掉到地上或是衣服迸開,我們周圍的人回頭看這騷動是怎麼回事。突然間,有個傢伙從走道走來,拿著一把刺目的手電筒照向珍妮和我,結果因為曝光等等,珍妮開始尖叫啜泣,最後她跳起來,逃出戲院。 接下來我只知道有兩個男人過來叫我站起來,我就跟著他們進了一間辦公室。隔了幾分鐘,四名警察抵達,要我跟他們走。他們帶我坐上一輛警車,兩個坐前面,兩個跟我坐後面,就像費拉斯教練那兩名打手一樣一左一右把我夾在中間,只不過這一次的確「進城」了他們帶我進入—個房間,給我捺指紋、拍照,然後關進牢裡。那經驗真恐怖。我一直擔心珍妮的情況,不過,過了一陣子我媽媽出現,她用手帕揩著眼淚,絞著手指,我一看就知道我又慘了。 過了幾天,法院舉行某種儀式。我媽給我穿上西裝,帶找到那兒,我們遇見一個蓄鬍鬚,拎著個大皮包的親切男人,他跟法官說了—大堆話,然後還有一些人,包括我媽媽在內,也說了一些屁話,最後輪到我。 蓄鬍鬚的男人抓著我的胳膊扶我站起來,然後,法官問我事情是怎麼發生的?我想不出來要怎麼說,所以就聳聳肩,於是他問我還有沒有別的話要補充,我就說:「我要尿尿,」因為我們坐在那兒已經有將近半天時間,我尿急得快脹破了!法官在那張大桌子後面傾身向前細看我,好像我是火星人還是什麼的。接著蓄鬍鬚那人開口了,法官等他說完叫他帶我去廁所,他帶我去了。我們離開法庭時我回頭看見可憐的媽媽抱著頭,用手帕揩眼淚。 總之,我回到法庭時,法官搔著下巴,說這碼子事「非常奇特」,不過他認為我該從軍什麼的,或許可以矯正我的毛病。我媽媽告訴他美國陸軍不要我,因為我是個白癡,不過就在這天早上大學寄來一封信,說我如果願意替大學打球,可以免費入學。 法官說這事也很奇特,不過只要我滾出城,他就沒有異議。 第二天早上,我收拾好行裝,媽媽帶我去巴士站送我上車。我望向窗外,媽媽又拿著手帕揩眼淚。這幕情景我已太熟悉。它永遠印在我的記憶中。總之,巴士發動,我上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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