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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九


  ▼第十六章

  社區商店是城市兒童生活的重要一環。開門七件事,商店樣樣有得供應。孩子們所夢所想,店裡也有儲存。這些商店裡有孩子們夢寐以求的一切。

  弗蘭西卻最喜歡當鋪。這倒不是因為人們一個個敗家子一樣把寶貝東西往鐵條柵欄後的窗臺裡扔,也不是因為那些披著披肩的女子,從側門鬼鬼祟祟進入,而是因為當鋪上方掛著三個大金球,在陽光下熠熠生輝。有風吹過,三個大球還懶洋洋地晃蕩幾下,如同沉重的金蘋果。

  當鋪隔壁有家麵包房,裡頭有美味的夏洛特俄式奶油蛋糕賣,上頭抹著生奶油,生奶油上放一些紅色櫻桃蜜餞,這蛋糕只有有錢人買得起。

  當鋪另一側是格林德粉刷店。粉刷店裡前面有個檯子,上頭懸掛一個盤子,中間裂開,裂縫處誇張地修補起來。盤子下頭鑽了個洞,洞裡穿著一根鏈條,下系一塊沉重的石頭,這是要證明梅傑牌水泥何等牢靠。有人說這盤子其實是鐵做的,外頭粉刷過,刷成開裂的瓷器的樣子。但是弗蘭西寧可相信這是真瓷盤子,真破裂了,真是用水泥奇跡一般修補好了。

  最有意思的商店是在一座小棚屋裡。這屋子一定可以追溯到印第安人還在威廉斯堡出沒的時候。小棚屋有一扇小小的窗戶,窄小的窗板,小小的護牆板,屋頂是斜的,很陡峭。這家商店還有扇凸窗,也是窄窗板。窗戶後頭坐著個模樣很體面的人,在桌子前卷雪茄——細細的深褐色雪茄,每四支賣五分錢。他一手拿煙,精心挑選外層的煙葉,然後放入深淺不一的其他褐色煙葉,熟練地卷起來,卷得又細又緊,兩端有方角。他是個老派的手藝人,對新潮的玩意兒嗤之以鼻。他不願意在店裡點汽燈。有時候天黑得過早,而他還有很多雪茄沒有卷完,他會點上蠟燭。他的店外有個木刻印第安人,一副兇神惡煞的樣子,站在一個木頭底座上,一手拿戰斧,一手拿雪茄。他腳踩羅馬式便鞋,鞋帶一直系到膝部,下身穿一條短裙,頭上戴一頂作戰帽,這些衣服都漆成了鮮亮的紅、藍、黃色。製作雪茄的人每年給它新上四次油漆,下雨的時候還搬進屋子內。附近的孩子都叫這印第安人「馬蜜大姨」。

  弗蘭西還有個很喜歡的商店,裡頭除了茶葉、咖啡和香料,什麼都不賣。這地方饒有趣味,裡頭一排排漆櫃子,還有各式香味,聞起來陌生而浪漫,充滿異國氣息。另外,還有十幾個紅色咖啡櫃子,上頭用中國毛筆橫寫著一些奔放的黑字:巴西!阿根廷!土耳其!爪哇!混合型!茶放在小些的櫃子裡,都是很漂亮的小櫃子,上有斜拉的蓋子,上書:烏龍茶!臺灣茶!上等紅茶!中國黑茶!杏花茶!茉莉花茶!愛爾蘭茶!香料裝在櫃檯後的迷你櫃子裡,其名字在架子上一長溜排下來:肉桂——丁香——生薑——多香果——肉豆蔻——咖哩——幹胡椒——鼠尾草——百里香——馬郁蘭。要是有人買辣椒,店主會當場用個小磨磨出來。

  店裡還有個很大的手轉磨咖啡機。咖啡豆放在一個亮晶晶的銅制漏斗裡,那磨用兩個手轉。香香的咖啡粉啪嗒啪嗒掉下來,落入一個紅色的勺子狀容器裡。

  (諾蘭家自己磨咖啡。弗蘭西很喜歡看媽媽在廚房裡開開心心地磨咖啡。她會把咖啡磨夾在雙膝間,左腕猛轉,邊磨邊抬著頭興致勃勃地和約翰尼說話。屋子裡充滿濃郁宜人的新鮮咖啡粉氣味。)

  賣茶的人有一架很好的天平。兩端的銅盤子二十五年如一日,天天擦拭,如今薄薄的,模樣精緻,如拋光過的金子。弗蘭西若是買上一磅咖啡,或是一盎司辣椒,她會看著店主將一個小小的銀秤砣(上有重量印記)放在一邊,店主會用一個貌似銀制的勺子,把香噴噴的咖啡或辣椒舀到天平另外一邊。弗蘭西屏住呼吸看著店主小心翼翼地往裡添一點,或是取一點出來。那金色盤子最後終於平衡,一點都不晃動了,那是一個美麗而平和的時刻。在那個時刻,人會感覺到這個世界平衡了,大概不會出什麼亂子了。

  這兒還有一家中國人開的店,對外只有一個門面窗臺,弗蘭西覺得它極為神秘。中國人腦後還留著長辮。聽媽媽說,留這長辮,是為著日後回國。若是將辮子剪掉,中國就不會讓他回去了。他穿著黑色氈拖鞋,一聲不吭,來回走動,耐心地聽著顧客囑託他如何如何洗自己的襯衣。弗蘭西跟他說話的時候,他把手籠在淡黃色棉褂的袖口裡,眼睛一直看著地。弗蘭西覺得他很聰明,是在沉思,是在用心聆聽呢。但實際上他鬥大的英文也識不了幾個,她說什麼他一句也聽不懂。他只知道條條①和衫衫。

  ﹛① 中國人早年在美國常常開洗衣房,取衣的時候要憑洗衣服時候開的條子認領衣服,此條稱tickee。1920年代曾有一部電影,就叫No Tickee No Shirtee。﹜

  弗蘭西將爸爸的髒襯衫拿過來,他迅速將其放到櫃檯下,拿出一片上有神秘紋路的紙,用毛筆蘸著墨水,在上頭寫了幾劃,然後將這神秘的文件交給弗蘭西,換取一件普普通通的髒襯衣。在弗蘭西看來,這是筆很划算的交易。

  店裡有一種乾淨而溫暖的氣息,卻又若有若無,就如同炎熱的屋子裡擺放的有色無味的花朵。他在什麼暗處洗衣服,而且一定是在深更半夜洗,因為從早晨七點到晚上十點,他一直站在店裡,拿一隻巨大的黑色熨斗,在一塊乾淨的熨衣板上來回熨燙。那熨斗裡頭大概是有汽油什麼的,不然不會一直這麼熱。弗蘭西也不知道。她覺得老人不用爐子加熱,卻能拿這熨斗這麼長時間去熨燙,八成這也是有他這個民族的什麼奧秘。她隱隱覺得大概是他在衣服裡沒放漿粉,而是放了別的什麼東西來產生熱量的。

  弗蘭西拿來一張條子和一毛錢,從櫃檯上遞過來,他把包好的襯衫遞給她,還給了她兩顆荔枝。弗蘭西很喜歡這些荔枝。荔枝有脆脆的殼,一剝就開,裡頭的肉軟軟的、甜甜的。荔枝肉裡頭包著核。這核極硬,所有孩子都打不開。據說這核裡包著個小核,小核裡頭包著更小的核……如此往復。據說到最後,那裡頭的核會小到只有用放大鏡才能看見,而再往後,眼睛根本看不見,但是它還會在那裡,還會一個包著一個。這是弗蘭西第一次接觸無限的概念。

  弗蘭西最喜歡他找零錢的時候。他會拿出一個小小的木框子,裡頭有細細的杆子,穿著藍色、紅色、黃色、綠色的珠子。他會沿著那細細的銅杆子撥那珠子,然後停下來想一想,接著又把木框子一抖,讓珠子複歸原來位置,最後宣佈:「三毛九。」小珠子告訴他該收多少,該找多少。

  弗蘭西想,做個中國人多好,有這麼漂亮的玩具來計算。真希望荔枝想吃就吃多少!真希望和他一樣,知道熨斗如何不用在爐子上加熱,卻能保持那麼燙!真希望像他那樣,拿支小刷子,手腕轉來轉去,就能在紙上寫出那樣神秘的符號來!真希望像他那樣,能畫下那樣的印記來,黑黑的,模樣清晰,卻如蝴蝶翅膀般脆弱!這些都是布魯克林的神秘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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