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外國作品 > 蝲蛄吟唱的地方 | 上頁 下頁
八七


  湯姆幫她站起來,扶她走到側門外,進了一個小會議室,她一下子癱倒在椅子上。他坐在她旁邊,問:「怎麼了,基婭,出什麼事了?」

  她把頭埋在掌心。「你怎麼會這樣問?不是很明顯嗎?怎麼會有人熬得過去這個?我覺得太噁心、太累了,沒法坐在那裡。我一定要坐在那裡嗎?我不在,審判就不能繼續嗎?」她只想回到自己的囚室,和周日正義蜷縮在一起。

  「不,恐怕不行。在重大案件中,比如這樣的案件,法律要求你在場。」

  「如果我不能呢?如果我拒絕呢?他們能做的就是把我關起來而已。」

  「基婭,這是法律。你必須參加,不管怎麼說,你最好在場。對陪審團來說,給一個不在場的被告定罪更容易。但是,基婭,不會很久了。」

  「這並沒有讓我覺得舒服一點,你不明白嗎?接下來只會比這更糟。」

  「這說不好。別忘了,如果結果不如意,我們可以上訴。」

  基婭沒有回答。想到上訴,她感到更噁心了,同樣被押著走進不同的法庭,離濕地更遠。可能在更大的鎮子上。沒有海鷗的天空。湯姆走出房間,回來的時候拿著一杯冰甜茶和一袋鹹花生。她小口喝著茶,沒有碰花生。幾分鐘後,法警敲響了門,將他們帶回法庭。基婭的思緒在現實內外遊移,只捕捉到了證詞的隻言片語。

  「傑克遜治安官,」湯姆說,「公訴人宣稱,克拉克小姐在大晚上溜出去,從三山旅館走到汽車站——至少二十分鐘的路程。然後,她上了晚上十一點五十分的夜間大巴,從格林維爾到巴克利小灣鎮,但是大巴晚點了,所以她直到凌晨一點四十分才到鎮上。他們接著宣稱她從汽車站走去鎮碼頭——三四分鐘路程。然後開船去了防火塔旁的小灣——至少二十分鐘。步行去防火塔,又需要八分鐘。在黑暗中爬上塔,假設至少四五分鐘。打開格柵,幾秒鐘。等待蔡斯——無法估計時間。然後,全部反過來。」

  「那些行動需要花費至少一小時七分鐘,這還不算用來等蔡斯的時間。但是,回格林維爾的大巴,也就是她必須趕上的那趟車,在她到達後五十分鐘就開走了。所以,事實很簡單:她沒有足夠時間實施所謂的犯罪。是嗎,治安官?」

  「時間很緊,確實如此。但是,她可以小跑著從船到塔,然後跑回來,可以在各個環節上節約一點時間。」

  「這裡那裡節約出的一分鐘不夠完成整件事。她需要整整二十分鐘。至少。她怎麼省下二十分鐘?」

  「好吧,可能她根本沒有開船去。可能她走著或跑著,從主街上的汽車站沿著沙路去了防火塔。那比走海路快多了。」埃裡克·查斯頓坐在公訴人席的椅子上,對治安官怒目而視。他已經讓陪審團信服,基婭有足夠時間犯罪,然後回到車上。他們不需要更多說服了。此外,他們還有一名極佳的證人,捕蝦人,他做證說曾看見克拉克小姐開船去防火塔。

  「你有任何證據證明克拉克小姐是走陸路去的防火塔嗎,治安官?」

  「沒有。但是走陸路是個很好的推測。」

  「推測!」湯姆轉向陪審團,「推測是你們在逮捕克拉克小姐、把她關押在監獄裡兩個月之前該做的事。事實是,你無法證明她走了陸路,而走海路時間不夠。沒有其他問題了。」

  埃裡克面向治安官做交叉詢問。「治安官,巴克利小灣鎮附近的水域常有極強的湧流、激流和潛流,這些都會影響船速,對嗎?」

  「是的,確實如此。住在這裡的人都知道。」

  「知道如何利用這些海流的人可以很快駕船從港口到防火塔。在這樣的情況下,來回節約二十分鐘是極有可能的。這是否屬實?」埃裡克很焦躁,他不得不提出一個新推測,但他需要的只是一些貌似可靠的概念,陪審員們能夠抓住,然後被拉下水。

  「是的,屬實。」

  「謝謝。」埃裡克一轉開身,湯姆就站起來再次直接詢問。

  「治安官,是或否,你有沒有證據證明,十月二十九日至三十日那晚發生了可以縮短從巴克利小灣鎮港口開船到防火塔的時間的湧流、激流或強風,或者有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克拉克小姐走陸路去了防火塔?」

  「沒有,但是我確定——」

  「治安官,你確定什麼或不確定什麼毫無差別。你是否有證據證明一九六九年十月二十九日晚發生了一股強激流?」

  「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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