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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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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Ⅺ.元老院會議記錄 昆圖斯·佩蒂烏斯與屋大維·愷撒執政之年(公元前43年9月) 廢除對馬爾庫斯·埃米利烏斯·雷必達與馬克·安東尼的放逐宣判,並向二人及其軍隊的軍官送去和解與道歉的信函。 經元老院表決通過。 * 元老院審判:起訴尤利烏斯·愷撒遇刺案的謀殺者及其同謀。檢察官:盧基烏斯·科爾尼菲西烏斯,馬爾庫斯·阿格裡帕。 剝奪缺席謀殺者馬爾庫斯·尤尼烏斯·布魯圖斯作為羅馬公民的權利,以放逐懲處。 剝奪缺席謀殺者蓋烏斯·卡西烏斯·朗基努斯作為羅馬公民的權利,以放逐懲處。 對於畏罪而從元老院缺席的平民保民官P.塞爾維利烏斯·卡斯卡,剝奪其作為羅馬公民的權利,以為懲處。 對於缺席的同謀者兼海盜塞克斯圖斯·龐培,剝奪其作為羅馬公民的權利,以放逐懲處。 元老院陪審團裁定所有謀殺者及其同謀罪名成立,各受懲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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