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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文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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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文紀》,十四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梅鼎祚編。 是集,采梁一代之文,多取之《梁書》、《南史》及諸家文集,故所錄不甚繁碎,考證亦頗精核。惟以後樑蕭巋退附外國之後,不與諸王同列,殊乖次序。又侯景矯詔入於簡文帝文內,亦非事實。他若梁武帝《請諡答詔》,不著其人,稍為疏漏;《江淹集》作於齊代,割以入齊,《齊文紀》既已發例,何佟之之文,乃雲以上作於齊朝,以下作於梁世,但為分注,而全入此集,亦未免自亂其例。然較他集,終為有條理也。梁代沿永明舊制,競事浮華,故裴子野撰《雕蟲論》以砭其失。簡文帝與《湘東王書》曰:「六典、三禮所施則有地,吉凶嘉賓,用之則有所。未聞吟詠性情,反擬《內則》之篇,操筆寫志,更摹《酒誥》之作。遲遲春日,反學歸藏,湛湛江水,遂同大傳。」又曰:「時有效謝康樂、裴鴻臚文者,亦頗有惑焉,謝客吐言天拔,出於自然;時有不拘,是其糠粕;裴氏乃良史之才,了無篇什之美。謝故巧不可階,裴亦質不宜慕。」一代帝王,持論如是,宜其風靡波蕩,文體日趨華縟也。然古文至梁而絕,駢體乃以梁為極盛。殘膏賸馥,沾溉無窮,唐代沿流,取材不盡,譬之晚唐五代,其詩無非側調,而其詞乃為正聲。寸有所長,四六既不能廢,則梁代諸家,亦未可屏斥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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