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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谷集


  《山谷內集》三十卷;《外集》十四卷;《別集》二十卷;《詞》一卷;《簡尺》二卷;《年譜》三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宋黃庭堅撰。《年譜》二卷,庭堅孫㽦撰。

  庭堅事蹟具《宋史·文苑傳》。

  㽦字子耕,從學於朱子。朱子於元祐諸人,詆二蘇而不詆庭堅,㽦之故也。

  葉夢得《避暑錄話》載黃元明之言曰:「魯直舊有詩千餘篇,中歲焚三之二。存者無幾,故名《焦尾集》。其後稍自喜,以為可傳,故複名《敝帚集》。晚歲復刊定,止三百八篇,而不克成。今傳於世者尚幾千篇」云云。

  然庭堅所自定者皆已不存。其存者,一曰《內集》,庭堅之甥洪炎所編,即庭堅手定之《內篇》,所謂退聽堂本者也。一曰《外集》,李彤所編,所謂邱濬藏本者也。一曰《別集》,即所編,所謂內閣抄出宋蜀人所獻本者也。《內集》編於建炎二年。《別集》編於淳熙九年。《年譜》則編於慶元五年。蓋《外集》繼《內集》而編,《別集》繼內、外兩集而編,《年譜》繼《別集》而編。獨李彤之編《外集》未著年月。然考《外集》第十四卷《送鄧慎思歸長沙》詩,「慎」字空格,注云:「今上禦名。」是《外集》亦編於孝宗時也。三集皆合詩文同編。後人注釋,則惟取其詩。任淵所注之《內集》,即洪炎所編之《內集》。史容所注之《外集》,則與李彤所編次第已多有不同。而李彤編《外集》之大意,猶稍見於史注第一卷《溪上吟》題下。惟史季溫所注之《別集》,則與所編《別集》大有搘拄。此則原本與注本不可相無者矣。

  又《外集》第十一卷以下四卷,詩凡四百有奇,皆庭堅晚年刪去,而李彤附載入者。此則任、史三注本皆未之有。庭堅之詩,得此而後全。又其中有與《年諸》相應者,編《年譜》時皆一一分注某年某事之次。而今但據三集檢其目,則《年譜》有而本集無。故此四卷尤不可廢也。

  㽦之《年譜》,專為考證詩文集而作。故刻全集必當兼刻《年譜》。而近日刻本,或刪節《年譜》;或刪並卷次;或移易分類,以就各體;或專刻一集,而不及其全。

  此本刻於明嘉靖中,前有蜀人徐岱序,尚為不失宋本之遺。非外間他刻所及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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