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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木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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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木子》,四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葉子奇撰。子奇有《太玄本旨》,已著錄。 考子奇所著諸書,有《范通玄理》二卷,《詩》十六卷,《文》二十卷,《本草醫書節要》各十卷,《齊東野語》三卷,又《餘錄》若干卷,紀元季明初事最詳。今惟《太玄本旨》及此書存,此書黃衷序雲二十二篇,鄭善夫序又雲二十八篇。正德丙子,其裔孫溥以南京禦史出知福州,重刻之,約為八篇,曰管窺,曰觀物,曰原道,曰鉤玄,曰克謹,曰雜制,曰談藪,曰雜俎。每二篇為一卷,即此本也。善夫序又云:舊本今纂為四,《野語》今纂為二,並曰《草木子》。則似此四卷已合《野語》為一書。然四卷二卷當為六卷,不當為八卷。《野語》今無別本,無由質其異同,莫之詳也。子奇學有淵源,故其書自天文、地紀、人事、物理,一一分析,頗多微義。其論元代故事,亦頗詳核。惟賈魯勸托克托開河北水田,造至正交鈔,求禹河故道,功過各不相掩,子奇乃竟斥之為邪臣,則不若宋濂《元史》之論為平允也。書前有子奇自序,題戊午十一月,乃洪武十一年,即子奇罷巴陵主簿,逮系之歲。此書蓋其獄中所作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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