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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溪筆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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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溪筆談》,二十六卷;《補筆談》,二卷;《續筆談》,一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宋沈括撰。 括字存中,錢塘人,寄籍吳縣。登嘉祐八年進士。熙甯中官至翰林學士,龍圖閣待制。坐議城永樂事,謫均州團練副使。後複光祿寺少卿,分司南京。卜居潤州以終。夢溪即其晚歲所居地也。事蹟附載《宋史·沈遘傳》中。祝穆《方輿勝覽》曰:沈存中宅在潤州朱方門外,存中嘗夢至一處小山,花如覆錦,喬木覆其上,夢中樂之。後守宣城,有道人無外者,為言京口山川之勝,郡人有地求售,以錢三十萬得之。元祐初,道過京口,登所買地,即夢中所遊處,遂築室焉,名曰夢溪。 是書蓋其閒居是地時作也。凡分十七門,曰故事,曰辨證,曰樂律,曰象數,曰人事,曰官政,曰權智,曰藝文,曰書畫,曰技藝,曰器用,曰神奇,曰異事,曰謬誤,曰譏謔,曰雜誌,曰藥議,共二十六卷。又有《補筆談》二卷,《續筆談》一卷,舊本別行。近時馬氏刻本始合之,而重編《補筆談》為三卷,《續筆談》十有一條附於末。其序有曰,世所傳《補筆談》,每篇首必題所補之卷,又有前幾件及中與後之分。如補第二卷後十件之類,似非後人所得而創,其為舊本無疑。 原書二十六卷,不補者十,餘各有補。今以其書校考之,多不合。如故事不御前殿云云十件,補第二卷既然矣,次則廊屋為廡梓榆為樸二件,亦補第二卷,第二卷乃故事,豈謂是乎?子午屬寅,本論納甲語,而以補六卷之樂律。盧肇論海潮當補象數,而以補九卷之人事。王子醇樞密帥熙河日六件,大抵皆權智,當補十三卷,而以補十五卷之藝文。凡此類,不可悉舉。又若原書止二十六卷,今其所補有自二十七以至三十者,益不可曉。又云:《通考》《筆談》二十六卷,今所行者是。《宋史》則二十五卷,鄭樵《通志·藝文略》則二十卷,分並不恒有如此者,此吾所以放筆而為之更定也云云。今案《宋史·藝文志》,顛倒舛訛,觸目皆是,其二十五卷之說,原可置之不論。至《通志》二十卷之說,則疑括初本實三十卷,鄭樵據以著錄,因輾轉傳刻,闕其一筆,故誤三為二。其後勒著定本,定為二十六卷,乾道二年湯修年據以校刻,頗為完善,遂相承至今。而所謂《補筆談》、《續筆談》者,則乾道本原未載。或稿本流傳,藏弆者欲為散附各卷,逐條標識,其所據者仍是三十卷之初本,故所標有二十七卷三十卷之目,實非括之所自題,分類顛舛,固不足異也。然傳刻古書,當闕所疑,故今仍用原本以存其舊,而附訂其舛異如右。括在北宋,學問最為博洽,於當代掌故及天文、算法、鐘律尤所究心。趙與旹《賓退錄》議其積罌一條,文字有誤;王得臣《麈史》議其算古柏一條,議論太拘。小小疏失,要不足以為累。至月如銀刃,粉塗其半之說,《朱子語錄》取之。蒲盧即蒲葦之說,朱子《中庸章句》取之。其他亦多為諸書所援據。湯修年跋稱其目見耳聞,皆有補於世,非他雜誌之比。勘驗斯編,知非溢美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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