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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畫史會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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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史會要》,五卷(浙江鮑士恭家藏本) 明朱謀垔撰。 謀垔既續陶宗儀《書史會要》,因推廣其類,采上古迄明能畫人姓名事蹟,輯為此編,亦附以畫法一卷。成于崇禎辛未。全用宗儀之體例,故書名亦複相因。然宗儀之書,止於元代,故謀垔所續,明人別為一卷,列之外域之後可也。 此書為謀垔所自編,既以金列元前,稍移其次,而所列明人雖太祖、宣宗亦次於外域之後,則拘於舊目,顛倒乖剌之甚矣。至目錄以宋為第二卷,金、元及外域為第三卷,而其書乃以北宋為第二卷,南宋、金、元及外域為第三卷。又削去南宋之號,但以都錢塘、三字為卷端標目,舛迕尤甚。蓋明之末年,士大夫多喜著書,而競尚狂禪,以潦草脫略為高尚,不復以精審為事。故顧炎武《日知錄》謂萬曆後所著之書,皆以流賊劉七為賊七之類,所刻之書皆以壯月朔改為牡丹朔之類。雖詆之稍過,亦未可謂全無因也。今為改正其文,而附注原目之謬如右。其書雖采摭未富,疏漏頗多,而宋、金、元、明諸畫家頗賴以考見始末,故禦定《佩文齋書畫譜·畫家傳》中多引以為據,亦談丹青者所不可遽廢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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