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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理例


  《外科理例》,七卷;《附方》,一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明汪機撰。

  是書成於嘉靖辛卯,凡分一百四十七類,又補遺七類,共為一百五十四門,後附方一卷,凡一百五十六通。前有自序,稱外科必本諸內,知乎內以求乎外,其如視諸掌乎。治外遺內,所謂不揣其本而齊其末,可謂探原之論。其曰理例者,謂古人所論,治無非理,欲學者仿其例而推廣之也。大旨主於調補元氣,先固根柢,不輕用寒涼攻利之劑。又分為舍脈從證舍證從脈及治之不應別求其故三例,用法通變,亦異於膠執之談。惟措語拙澀,驟讀之或不了了,是其所短。然方技之書不能責以文章之事,存而不論可矣。書中多引外科精要(案:此書載薛己《醫案》中,不著撰人名氏,戴良《九靈山房集》中丹溪翁傳記朱震亨著作有此名,然機引此書乃皆與丹溪曰別為一條,又似不出震亨者,今亦姑闕所疑,謹附識於此。)及朱震亨之論,又稱輯已成編,得新甫薛先生心法發揮,複采其說,參於其中。考新甫為薛己之字,己父鎧,宏治時官太醫,則為宏治正德間人。

  是書杖瘡門中,記療治武宗時廷杖諫官事,則機在正德中早以醫名。二人同時,而虛心從善如是,其持論平允,良亦有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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