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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十論


  《南北十論》,一卷(永樂大典本)

  案此書載《永樂大典》,題曰許學士撰,不著其名。蓋亦南宋人也。

  十論僅存其八,曰吳,曰蜀,曰東晉,曰宋,曰齊,曰梁,曰陳,曰元魏。末曰:天下之物,本吾所有而吾取之,則其理順。非吾所有而吾爭之,則其事逆。又曰:晉氏啟土,六合為家,子孫雖播遷,而天下與之爭衡者,皆其故臣。地吾地,民吾民,城邑吾之城邑,因其有以用之,如反覆手之易。褚裒北伐,青、兗之民繈負來歸;桓溫至灞上,父老爭迎,牛酒踵至;劉裕入長安,秦民鹹相告語,指咸陽宮殿為晉人第宅。而數子之無成者,皆其自失之。嗚呼!民心如此,境土不復,君子不以責晉而誰責也。其隱諷南渡君臣,可謂切矣。然東晉中原雲擾,群雄各據一隅,建炎、紹興以來,則金憑全盛之勢,宋當積弱之餘,其勝負又當別論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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