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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效新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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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效新書》,十八卷(山東巡撫采進本) 明戚繼光撰。 是書乃其官浙江參將時前後分防寧波、紹興、台州、金華、嚴州諸處練兵備倭時作。首為申請訓練公移三篇。所謂提督阮者,阮一鶚;所謂總督軍門胡者,胡宗憲也。次為或問,題下有繼光自注雲,束伍既有成法,信於眾則令可申,苟一字之種疑,則百法之是廢,故為或問以明之。蓋明人積習,惟務自便其私,而置國事於不問。故己在事中,則攘功避過,以身之利害為可否,以心之愛憎為是非;己在事外,則嫉忌成功,惡人勝己,吠聲結黨,倡浮議以掣其肘。繼光恐局外阻撓,敗其成績,故反覆論辨,冠之簡端,蓋為當時文臣發也。 其下十八篇,曰束伍,曰操令,曰陣令,曰諭兵,曰法禁,曰比較,曰行營,曰操練,曰出征,曰長兵,曰牌筅,曰短兵,曰射法,曰拳經,曰諸器,曰旌旗,曰守哨,曰水兵。各系以圖而為之說,皆閱歷有驗之言,故曰《紀效》。其詞率如口語,不復潤飾。蓋宣諭軍罰,非如是則不曉耳。或問第一條云:開大陣,對大敵,比場中較藝,擒捕小賊不同。千百人列陣而前,勇者不得先,怯者不得後,只是一齊擁進。轉手皆難,焉能容得左右動跳;一人回頭,大眾同疑,焉能容得或進或退!可謂深明形勢,不為韜略之陳言。第四篇中一條雲,若犯軍令,便是我的親子侄也要依法施行。厥後竟以臨陣回顧,斬其長子。可謂不愧所言矣。宜其所向有功也。 *** ──右「兵家類」二十部,一百五十三卷,皆文淵閣著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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