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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言集注


  《法言集注》,十卷(通行本)

  漢揚雄撰。宋司馬光集注。雄有《方言》,光有《易說》,皆已著錄。

  考《漢書·藝文志》,儒家揚雄所序三十八篇,注曰:《法言》十三。雄本傳具列其目,曰學行第一,吾子第二,修身第三,問道第四,問神第五,問明第六,寡見第七,五百第八,先知第九,重黎第十,淵騫第十一,君子第十二,孝至第十三。凡所列漢人著述,未有若是之詳者,蓋當時甚重雄書也。自程子始謂其曼衍而無斷,優柔而不決。蘇軾始謂其以艱深之詞,文淺易之說。至朱子作《通鑒綱目》,始書莽大夫揚雄死。雄之人品著作,遂皆為儒者所輕。若北宋之前,則大抵以為孟、荀之亞。故光作《潛虛》以擬《太玄》,而又采諸儒之說以注此書。

  考自漢以來,有侯芭注六卷,宋衷注十三卷,李軌解一卷,辛德源注二十三卷。又有柳宗元注,宋鹹廣注,吳秘注。至光之時,惟李軌、柳宗元、宋咸、吳秘之注尚存。故光裒合四家,增以己意,原序稱各以其姓別之。然今本獨李軌注不署名,餘則以宗元曰、咸曰、秘曰、光曰為辨。蓋傳刻者所改題也。舊本十三篇之序列於書後,蓋自《書序》、《詩序》以來,體例如是。宋鹹不知《書序》為偽孔傳所移,《詩序》為毛公所移,乃謂子雲親旨反列卷末,甚非聖賢之旨,今升之章首,取合經義。其說殊謬。然光本因而不改,今亦仍之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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