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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續通典


  《欽定續通典》,一百四十四卷

  乾隆三十二年奉敕撰。

  杜佑《通典》,終於天寶之末。是書所續,自唐肅宗至德元年訖明崇禎末年。凡《選舉》六卷,《職官》二十二卷,《禮》四十一卷,《樂》七卷,《兵》十二卷,《刑》十六卷,《州郡》十八卷,《邊防》四卷,《食貨》十八卷。篇目一仍杜氏之舊。惟杜氏以兵制附《刑》後,今則《兵》、《刑》各為一篇,稍有不同。考古者虞廷九官,有士而無司馬。凡蠻夷寇賊,一隸於士。《魯語》臧文仲稱:「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鉞。中刑用刀鋸,其次用鑽笮。薄刑用鞭樸。」則兵刑可以為一。又《左傳》紀少昊以祝鳩為司馬,爽鳩為司寇。而秋官、夏官《周禮》亦分兩職。則兵刑亦可為二。以事蹟多寡,卷帙繁簡,酌為門目之分合,其宏旨仍不異也。至於編纂之例,唐代年祀稍遠,舊典多亡。五代及遼,文獻靡徵,史書太略,則旁搜圖籍以求詳。明代見聞最近,雜記實繁。宋、金及元,著作本多,遺編亦夥,則嚴核異同以傳信。總期於既精既博,不濫不遺。

  案,《宋史·藝文志》有宋白《續通典》二百卷,今其書已亡。陳振孫《書錄解題》載其咸平三年奉詔,四年九月書成,起唐至德初,迄周顯德末。又載王欽若言,杜佑《通典》,上下數千載為二百卷,而其中四十卷為開元禮。今之所載二百餘年,亦如前書卷數,時論非其重複。茲編仰稟聖裁,酌乎繁簡之中。而九百七十八年內典制之源流,政治之得失,條分件系,綱舉目張。誠所謂記事提要,纂言鉤玄,較諸杜氏原書,實有過之無不及。宋白所續,更區區不足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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