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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道提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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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道提綱》,二十八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齊召南撰。召南字次風,台州人,乾隆丙辰召試博學鴻詞,授翰林院編修,官至禮部侍郎。 歷代史書各志地理,而水道則自《水經》以外無專書。郭璞所注,久佚不傳。酈道元所注,詳於北而略於南。且距今千載,陵穀改移,即所述北方諸水,亦多非其舊。國初餘姚黃宗羲作《今水經》一卷,篇幅寥寥,粗具梗概。且塞外諸水頗有舛訛,不足以資考證。召南官翰林時,預修《大清一統志》,外藩蒙古諸部,是所分校。故於西北地形,多能考驗。且天下輿圖備於書局,又得以博考旁稽。乃參以耳目見聞,互相鉤校,以成是編。 首以海,次為盛京至京東諸水,次為直沽所匯諸水,次為北運河,次為河及入河諸水,次為淮及入淮諸水,次為江及入江諸水,次為江南運河及太湖入海港浦,次為浙江、閩江、粵江,次雲南諸水,次為西藏諸水,次漠北阿爾泰以南水及黑龍江、松花諸江,次東北海朝鮮諸水,次塞北漠南諸水,而終以西域諸水。大抵通津所注,往往袤延數千里,不可限以疆域。 召南所敘,不以郡邑為分,惟以巨川為綱,而以所會眾流為目,故曰「提綱」。其源流分合,方隅曲折,則統以今日水道為主,不屑屑附會於古義,而沿革同異,亦即互見於其間。其自序譏古來記地理者志在《藝文》,情侈觀覽。或於神仙荒怪,遙續《山海》;或於洞天梵宇,揄揚仙佛;或於遊蹤偶及,逞異炫奇。形容文飾,只以供詞賦之用。故所敘錄,頗為詳核,與《水經注》之模山范水,其命意固殊矣。然非召南生逢聖代,當敷天砥屬之時,亦不能於數萬裡外聞古人之所未聞,言之如指諸掌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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