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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國春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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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國春秋》,一百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舊本題魏崔鴻撰,實則明嘉興屠喬孫、項琳之偽本也。鴻作《十六國春秋》一百二卷,見《魏書》本傳。 《隋志》、《唐志》皆著錄,宋初李昉等作《太平御覽》猶引之。《崇文總目》始佚其名,晁、陳諸家書目亦皆不載,是亡於北宋也。萬曆以後,此本忽出,莫知其所自來。證以《藝文類聚》諸書所引,一一相同,遂行於世。論者或疑鴻身仕北朝,而仍用晉宋年號。今考劉知幾《史通·探賾篇》曰:「鴻書之紀綱,皆以晉為主,亦猶班《書》之載吳項,必系漢年,陳《志》之述孫劉,皆宗魏世。」喬孫等正巧附斯義以售其欺,所摘者未中其疾。惟《魏書》載鴻子子元奏稱刊著越、燕、秦、夏、梁、蜀遺載,為之贊序。而此本無贊序。《史通·表曆篇》稱,晉氏播遷,南據揚、越;魏宗勃起,北雄、燕、代。其間諸偽十有六家,不附正朔,自相君長,崔鴻著表,頗有甄明。而此本無表,是則檢閱偶疏,失於彌縫耳。然其文皆聯綴古書,非由杜撰。考十六國之事者,固宜以是編為總匯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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