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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河奏疏


  《治河奏疏》,二卷(侍講劉亨地家藏本)

  明周堪賡撰。堪賡字仲聲,號五峰,寧鄉人,天啟乙丑進士,官至工部侍郎。

  集中有崇禎十六年十二月升南京戶部尚書《乞賜骸骨疏》。《三藩紀事本末》亦載福王時起用戶部尚書周堪賡,以疾不赴,則堪賡雖未南京任事,實以尚書歸裡也。

  《明史·河渠志》載,崇禎十五年流賊決河灌城,民盡溺死。總河侍郎黃希憲以身居濟寧,不能攝汴,請特設重臣督理。命工部侍郎周堪賡督修汴河。此治河奏疏蓋即是時所上。然史載十六年六月堪賡言,河之大勢盡歸於東,運道已通,陵園無恙。疏甫上,決口再潰。帝趣鳩工,未奏績而明亡云云。而集中有十六年十二月汴工築塞已完,《歲修防守宜豫》一疏與史不符,未詳何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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