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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明臣奏議


  《欽定明臣奏議》,四十卷

  乾隆四十六年奉敕編。以皇子司選錄,而尚書房入直諸臣預繕寫。每成一卷,即恭呈御覽,斷以睿裁。

  蓋敷陳之得失,足昭法戒。而時代既近,殷鑒尤明。將推溯勝國之所以亡,與昭代之所以興者,以垂訓於無窮,故重其事也。考有明一代,惟太祖以大略雄才,混一海內。一再傳後,風氣漸移。朝論所趨,大致乃與南宋等。故二百餘年之中,士大夫所敷陳者,君子置國政而論君心,一劄動至千萬言,有如策論之體。小人舍公事而爭私黨,一事或至數十疏,全為訐訟之詞。迨其末流,彌增詭薄。非惟小人牟利,即君子亦不過爭名。台諫閧於朝,道學嘩於野。人知其兵防吏治之日壞,不知其所以壞者由閣臣奄豎為之奧援。人知閣臣奄豎之日訌,不知其所以訌者由門戶朋黨為之煽構。蓋宋人之弊,猶不過議論多而成功少。明人之弊,則直以議論亡國而已矣。然一代之臣,多賢奸並進,無人人皆忠之理,亦無人人皆佞之理。即一人之身,多得失互陳,無言言皆是之事,亦無言言皆非之事。是以眾芳蕪穢之時,必有名臣碩輔,挺出於其間;群言淆亂之日,必有讜論嘉謨,搘拄於其際。所謂披沙簡金,在乎謹為持擇也。

  是編稟承訓示,辨別瑕瑜。芟薙浮文,簡存偉議。研求史傳,以後效驗其前言。考證情形,以眾論歸於一是。譬諸童謠婦唱,一經尼山之刪定,而列在六經。一代得失之林,即千古政治之鑒也。至於人非而言是,不廢搜羅;論正而詞乖,但為刪潤。聖德之廣,一善不遺;聖度之宏,大公無我;尤非尋常所可測量矣。

  (以上總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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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右「詔令奏議類」奏議之屬,二十九部、七百二十六卷,皆文淵閣著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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