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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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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紀》(無卷數,編修勵守謙家藏本) 明孫愨撰。愨字士先,華容人。作《古微書》之孫瑴,即其弟也。 是書以新、舊《唐書》皆為踳駁。其所指摘,如《舊書》楊朝晟一人兩傳。《新書》既立《武后本紀》,又複立傳。《舊書》列薛懷義於《外戚》。《新書》附張易之、昌宗兄弟於《張行成傳》。《舊書》於元和四年、麟德元年皆闕不書。穆宗即位之年,桂仲武誅楊清收安南事,六月、八月再見。《李光弼傳》擒周贄事,亦再見。李光顏弟光進,從郭子儀收西京事,誤入李光弼弟光進《傳》中。代宗生時,李林甫尚未仕,而《新書》語涉林甫,安祿山至洛陽即不能睹物,而《新書》紀其至長安。祖孝孫之樂律、僧一行之算術,《新書》皆不入《方技傳》。又譚忠之效忠王室,沈既濟之議立中宗紀,申《春秋》之義,《新書》皆不立傳。其說大抵皆當。其體例參取於編年、紀傳之間,以諸臣《列傳》分附於《本紀》之後。蓋仿前代《實錄》附載諸臣《列傳》之例,亦未為特創。至刪《宰相世系表》,惟存《宰相》、《方鎮》、《公主》三表,義例亦允。然《宰相》、《方鎮》皆甚略。《公主》仍是刪節《新書》之文,殊非《表》體。蓋散附《本紀》則不能各成一傳,總為一傳又自亂其例。改題曰《表》,亦不得已之變例也。至刪除諸《志》,而雲欲通漢、唐、宋合為一《志》。其意蓋仿《宋書》、《隋書》。然宋去漢、晉不遠,事多相因,不得不原其沿革。唐享國三百餘載,自有一代之典制,其事迥殊。《隋志》則本名《五代史志》,不過附編於《隋書》,益不可為例矣。前列引用書目,下至明人文集,一一備載。而吳縝《新唐書糾謬》、《五代史纂誤》至為切要,獨不見引。王銍偽《龍城錄》乃屢據以考異同,宜其龐雜冗漫也。簡端及字旁多有批評,乃其侄禔瞿之筆,頗多失考。如徐勣賜姓一條,上批曰:賜姓一事,唐為尤甚,其弊至明代始革。是並江彬、錢獷不知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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