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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學正韻


  《書學正韻》,三十六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元楊桓撰。

  桓既著《六書統》、《六書溯原》,又依韻編次是書。兼以字母等韻各分標一、二、三、四,以辨其聲之高下。然或有或闕,體例不一。所列之字,兼存篆、隸二體,逐字之下注雲「統指、統形、統聲、統意、統注」者,見於《六書統》者也。注雲「原指、原形、原聲、原意、原注」者,見於《六書溯原》者也。指即指事,形即象形,聲即諧聲,意即會意,注即轉注,省其文耳。其所分韻目,大概因《集韻》之舊而稍有訂改。如《真韻》三等合口呼「麔、囷、奫、筠」等字,移入於《諄》。《諄韻》四等開口呼逡字,移入於《真》。則《真》與《諄》一為開口呼,一為合口呼,兩不相雜。陸法言以《魂》、《痕》次《元》後,許敬宗等遂注三韻同用。

  是書移《魂》、《痕》於前,與《真》、《諄》、《文》、《欣》為一類。移《元》於後,與《寒》、《桓》、《刪》、《山》、《先》、《仙》為一類。於古音以侈斂分二部者,亦各從其類。然一以今讀移舊部,一以古音移今韻。雖言之有故,執之成理,究不免變亂之嫌。至於平聲並《臻》於《真》,少一韻目,而入聲不並《櫛》於《質》。且《隱韻》、《焮韻》內二等開口呼「{角秦}、齔」等字,不知其即《臻》、《櫛》之上去聲。是四聲一貫之故猶未盡知,其亦好為解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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