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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律古義


  《樂律古義》,二卷(福建巡撫采進本)

  國朝童能靈撰。能靈有《周易剩義》,已著錄。

  是書謂《洛書》為五音之本,《河圖》為《洛書》之源。《河圖》圓而為氣,《洛書》方而為體。五音者氣也,氣凝為體,體以聚氣,然後聲音出焉。蔡氏《律呂新書》沿《淮南子》、《漢書》之說,誤以亥為黃鐘之實,惟所約寸、分、厘、絲、忽之法,其數合於《史記·律書》。因取其說為之推究源委,以成是書。夫萬事萬物,不離乎數,故旁牽蔓引,無不可比附於圖書。而律、曆兩家以數為根,尤易於假借。其文敷衍成理,然非聖人作樂之本旨也。伶倫制律,何嘗一字及圖書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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