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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典


  《樂典》,三十六卷(副都禦史黃登賢家藏本)

  明黃佐撰。佐有《泰泉鄉禮》,已著錄。

  是編自一卷至十二卷為《樂均》,自十三卷至二十一卷為《樂義》,自二十二卷至二十四卷為《大司樂義》,自二十五卷至三十五卷為《樂記》,三十六卷為《詩樂》。其所重者則尤在《樂均》。其言律呂之數,以為每律虛三分吹口,黃鐘之管其數七十八,半之為含少,以求合於《呂氏春秋》黃鐘之宮三寸九分之說。

  又引《史記·律書》黃鐘、太蔟、姑洗、林鐘、南呂五律之數,以為虛三分之證。不知《律書》中諸七分字皆為十分字之訛,司馬貞《索隱》已辨之。而三寸九分亦為四寸五分之訛,近時江永《律呂闡微》辨之尤詳。佐據此誤本為宗,故其說愈推愈謬。又古者吹律本為無孔之管,後乃一律一呂,各為一聲。每管設孔備五聲二變之數,兼旋宮換調之法。佐乃疑為無孔之管氣從下泄,欲每管設孔以為律始,亦殊臆撰。至於解釋經義,往往支離。若解《大司樂》「奏黃鐘,歌大呂,舞《雲門》,以祀天神」,謂黃鐘七變蕤賓為繆羽,應合大呂。大呂七變函鐘為繆羽,應合太蔟。其圖列黃鐘、大呂各正聲三調、變聲九調,合為十二調。然謂正聲第一調七聲俱備,第二調則有變宮而無變徵,第三調則變宮、變徵全無,至變聲第六調則自宮至羽並無角音,第七調則自宮至商並無羽音,第八調則自宮至徵並無商音,第九調則惟宮之一聲。夫天下安有一聲而可列為一調者乎?徒為異說而已。《明史》本傳載佐自稱此書泄造化之秘,殆不然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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