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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翼真


  《大學翼真》,七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胡渭撰。渭有《禹貢錐指》,已著錄。是書卷一分四目:曰《大學二字音義》,曰《先王學校之制》,曰《子弟入學之年》,曰《鄉學之教》。卷二分三目:曰《小學之教》,曰《大學之教》,曰《學校選舉之法》。卷三分三目:曰《大學經傳撰人》,曰《古本大學》,曰《改本大學》。皆引據精核,考證詳明,非空疏游談者可比。卷四以下為渭所考定之本。大旨仍以朱子為主,力辟王學改本之誤。以《經》為一章,《傳》為八章。其「誠意」章以下與諸本並同,惟以「《康誥》曰」至「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為第一章,統釋三綱領;以「《詩》云:邦畿千里」至「此以沒世不忘也」為第二章,謂前三節釋《經》「知止能得」之序,後兩節釋「知止」之由與「能得」之序;以「聽訟吾猶人也」一節為第三章,謂釋本末之意,而移「此謂知本」二句於前章「止於信」之下,與諸本為異。其說與朱子雖小異,然僅謂「格致」一章不必補《傳》耳。其論格物,固仍然朱子之旨也。其卷末一條謂「古之《大學》所以教人者,其文則《詩》、《書》、《禮》、《樂》,其道則父子、君臣、夫婦、長幼、朋友,其法則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故《孟子》謂庠序學校皆所以明人倫」云云,所見切實。視泛為性命理氣之談,似五常百行之外別有一物謂之道,別有一事謂之學者,勝之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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