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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木軒經說彙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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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木軒經說彙編》,六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焦袁熹撰。袁熹有《春秋闕加編》,已著錄。 是編乃袁熹讀諸經注疏,間有標識,其門人掇拾成編。凡《易》、《書》、《詩》、三《禮》、三《傳》、《爾雅》十經,而《書》僅三十四條,《周禮》僅十六條,《儀禮》僅一條,《公羊傳》僅九條,《穀梁傳》僅七條,皆殊寥寥,實止五經而已。 其說《易》主義理,惟末列《說卦傳》諸條,推言卦象。然其門人《編輯凡例》,以為雜抄諸書,非所自撰。說《詩》力排《小序》,而兼主葉韻,說《禮記》不考禮制,惟推言禮意。說《左傳》差詳,末附評語。如「虢叔死焉」句下注「怕人」二字,「王曰無之」句下注「如何瞞得」四字之類,蓋從其讀本抄出。《爾雅》頗有考證,如「嫁」之訓往,引《列子》「將嫁于衛」句為證;「孟」之訓進,引班固《幽通賦》「盍孟晉以迨群」句為證:則皆郭璞、鄭樵所未及也。大抵袁熹究心注疏,時有所觸,隨筆記錄,本非有意著書,故其說往往泛及雜事。如因《左傳》懿氏之蔔有「鳳皇」字,《疏》、引《山海經》「首文曰德,翼文曰順」之語,遂譏崇禎甲戌進士文德翼之名為割截;因季友酖叔牙,遂譏石崇以鴆鳥與王愷養之為晉政不綱;因長狄鄋瞞,遂論其國女子亦必長大,乃能配合生子,否則八尺之婦,不可配三丈之男;因公子宋嘗黿染指,遂記康熙中吳門進士顧三典因食一黿,暴下不止,遂殞其命:皆偶然筆記,非以談經。其門人過尊師說,一一錄而編之,遂為後人口實。觀其於《木瓜》一詩,前後兩解,但注前後不同,不敢刪一存一。《狡童》一詩,說《詩》則以刺忽為非,說《左傳》又以刺忽為是,亦不訂正。又論齊桓九合兵車之會,原稿訛「兵」為「丘」,此無庸擬議,而亦雲「丘車」當作「兵車」,但原稿作「丘」,不敢擅改。推信過甚,至有此失,反為其師之累。殆亦非袁熹意矣。末附《讀朱子語類》一卷,列之經說,殊為不類,尤見編錄之無體例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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