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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經注疏正字


  《十三經注疏正字》,八十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沈廷芳撰。廷芳字椒園,仁和人。乾隆丙辰召試博學鴻詞,授翰林院編修。官至山東按察使。

  是編校正《十三經注疏》,以監本、重修監本、陸氏閩本、毛氏汲古閣本參互考證,而音義《釋文》則以徐氏通志堂本為准。凡《周易》三卷;《尚書》五卷;《詩》十四卷;《周禮》十卷;《儀禮》十一卷;《禮記》十五卷;《左傳》十卷;《公羊傳》四卷;《穀梁傳》二卷;《孝經》一卷;《論語》二卷;《孟子》一卷;《爾雅》三卷。考諸經《正義》,宋端拱、咸平、景德,遞有校正,而版本久湮。明以來公私刻版,亦有據宋本刊正者,而所校往往不同。

  廷芳是書,每條標其本句,而疏其訛誤於下。其據某本改者,並顯出之。有未定者,則以疑存之。或有據某人說者,亦綴附焉。於形聲六體,尤所究詳。然籀改而篆,篆改而八分,而隸書,偏旁點畫,或因或革,不能限以許慎之所述。又經師口授,各據專門。《春秋》則三《傳》異文,《詩》則四家殊字。而假借通用,又複錯出於其間。故「曰若」、「越若」,《書》自不同;「桑葚」、「桑椹」,《詩》亦各體:此一經自不相同者也。《周禮》之「篡」,不可通乎《周易》之「筮」;《儀禮》之「庿」,不可通於《禮記》之「廟」:此諸經各不相謀者也。鄭康成之屢稱舊書,陸德明之多引別本,更不論矣。故是書所舉,或漏或拘,尚未能毫髮無憾。至於參稽眾本,考驗六書,訂刊版之舛訛,祛經生之疑似。注疏有功於聖經,此書更有功於注疏。較諸訓詁未明而自謂能窮理義者,固有虛談、實際之分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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