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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三傳事實廣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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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三傳事實廣證》(無卷數,兩江總督采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采諸書所載春秋時事蹟列於三《傳》之下,意取互相參證。然左氏親見國史,公、穀兩家已不及其確實,乃兼采諸子雜說寓言,欲以考校其是非,亦徒成其龐雜而已矣。於《經》義無補也。 *** ──右「春秋類」一百十八部,一千五百七十六卷,內十一部無卷數,皆附《存目》。 (案:明科舉之例,諸經傳注皆因元制,用宋儒。然程子作《春秋傳》未成,朱子又未注《春秋》,以胡安國學出程子、張洽學出朱子,《春秋》遂定用二家。蓋重其所出之淵源,非真有見於二人之書果勝諸家也。後張《傳》以文繁漸廢,胡《傳》竟得孤行,則又考官舉子共趨簡易之故,非律令所定矣。且他經雖限以一說立言,猶主經文。《春秋》一經,則惟主發揮《傳》義。其以《經》文命題,不過《傳》文之標識,知為某公某年某事而已。觀張朝瑞《貢舉考》,備列明一代試題。他經皆具經文首尾,惟《春秋》僅列題中兩三字,如盟密、夾穀之類,其視經文不為輕重可知矣。是《春秋》雖列在學官,實以胡《傳》當一經,孔子特擁其虛名而已。經義之荒,又何足怪乎?欽定《春秋傳說匯纂》,總括眾說,折衷聖言,凡安國迂謬之談,悉一一駁正。此足見是非之公,終有不能強掩者矣。今檢校遺書,於明代說《春秋》家多所刊削。庶不以科舉俗學,蝕聖經之本旨雲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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