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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測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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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測微》,十三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朱奇齡撰。奇齡字與三,號拙齋,海寧人。康熙中貢生。 是書前冠以《王朝列國世次族系》一卷,《經》文則一公為一卷。 其說多主胡《傳》,而稍糾其刻酷過當之論。然胡《傳》之所未及,而奇齡從而鍛煉者亦複不少。大旨以意揣量,據理斷制,而不信《左氏》之事實,故往往不考典制,不近情理。如《左氏》稱聲子為繼室,此娣侄之名。而奇齡見今人繼妻稱繼室,遂謂聲子為嫡妻,而隱公為嫡子,稱其當立。胡《傳》指滅項為季氏,已為不考,然尚無主名。奇齡遂歸獄於行父,以執政在文公之世者,移之僖公之世。如斯之類,皆失之不考。至於「葬衛桓公」一條,謂桓之為諡,不宜加於衛完,閔其未有失德,不忍加以惡諡,故《春秋》因之。然則倘有失德,孔子當為改惡諡乎?「戎伐凡伯」一條,本在衛地,乃責魯失於防送,以境外之事責之主人。然則凡有使臣,皆當大具甲卒,衛入本國而後返乎?以此說《經》,恐非筆削之旨也。其所自信,在於以《經》解《經》。然說「刺公子買」一條,言魯無殺大夫者,惟此一事,則未檢《成公十六年》又刺公子偃也。 其說「刺公子偃」一條,謂「刺」者非明正其罪而隱殺之之謂,則又未檢「刺買」一條《經》書「不卒戍,刺之」,《傳》亦稱「以不卒戍說於楚」,固明正其罪也。是亦難言以《經》說《經》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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