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四庫提要 > 禮類存目 | 上頁 下頁
讀禮偶見


  《讀禮偶見》,二卷(江蘇周厚堉家藏本)

  國朝許三禮撰。三禮字典三,湯陰人。順治辛醜進士,官至兵部右侍郎。嘗受業於孫奇逢之門,故書中雖多參講學語,而於五禮亦頗有證核。

  大抵據《書儀》、《家禮》、《會典》諸書,折衷一是,以便於行。其於俗禮,解誤者八,釋疑者十。又若《增哭奠家禮儀注》及《增定招魂葬服說》諸篇,皆頗有考據。惟謂喪服古二十五月,今二十七月,則其說頗謬。考喪服二十五月,不過王肅一家之說。《士虞禮》曰:「期而小祥,又期而大祥,中月而禫。」鄭注:「中,間也。」《喪服小記》:「妾祔於妾祖姑,亡則中一以上而祔。」又《學記》云:「中年考校。」皆以中為間。故二十七月而禫。《雜記》:「父在,為母、妻十三月大祥,十五月禫。」為母、妻尚祥禫異月,豈三年之喪而祥禫反同月?戴德《喪服變除篇》:「禮,二十五月祥,二十七月而禫。」《白虎通德論》:「三年之喪,再期二十五月。」又雲「二十七月而禫。」《釋名》:「間月而禫。」是皆為鄭《注》確證。《三年問》云:「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據喪事終,除衰去杖,其餘哀未忘,更延兩月,非喪之正,故第據二十五月言之耳。六朝諸儒多宗鄭《注》。今律以二十七月而禫。蓋三年之喪,萬世之通義也。三《禮》乃以王肅一家之說為古制,豈宏通之論乎?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