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四庫提要 > 禮類存目 | 上頁 下頁 |
禮記章義 |
|
《禮記章義》,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薑兆錫撰。兆錫有《周易本義述蘊》,已著錄。 是書大意,謂《禮記》由漢儒掇拾而成,章段繁碎,說者往往誤斷誤連,當分章以明其義,故曰「章義。」其說謂如《曲禮》「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當通下父子、兄弟二條為章,「儗人必於其倫」當通下君大夫、士庶各條為章。又有本非一篇而牽合為篇者,如《經解》之「天子」以下,《聘義》之「問玉」之屬。有簡篇互錯者,如《射義》篇首之「射必先燕」節,當是領起《燕義》、《鄉飲酒義》之總辭。《燕義》篇首之「秋合諸射」節,當是領起《射義》之辭。逐條討論,時有所見。至於孔氏之不喪出母及降婦人而後行禮諸條,皆徵引《儀禮》以駁前人之謬,亦間有考證。較之陳澔所注,固為稍密,而大致循文推衍者多。如《檀弓》:「子張死,曾子有母之喪,齊衰而往哭之。」此自孔子沒後之事,兆錫乃注曰:「豈其未聞教之初則然歟?」是未詳子張少孔子四十八歲也。疏略如是,而動輒排擊鄭、孔,談何容易乎?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