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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周禮井田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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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井田譜》,二十卷(永樂大典本) 宋夏休撰。休,會稽人。紹興中進士。樓鑰《序》云:「以上書補官,一試吏而止。」亦未詳為何官也。 其書因井田之法,別以己意推演,創立規制。於鄉遂之官聯、溝遂之縱橫、王侯之畿疆、田萊之差數、兵農之相因、頒祿之多寡、門子遊倅之法、兆域昭穆之制、郊社宗廟之位、城郭內外之分以及次舍廬室市廛次敘,三鼓四金五常九旗五路五車和門八節,皆摹繪為圖,若真可坐言起行者。 其考訂舊文,亦多出新意。如曰:「野之萊田,以時治之而已,不必盡耕作也。以其菰蒲之利,柴蒿之屬,刈之複生,采之複出也。不然,既不謂之易,則一家之力豈能歲耕田百畝、萊二百畝?蓋萊者刈獲之名,虞人萊所田之野是也。」又曰:「庶人受一廛,耕百畝。適長用力,所謂可任用者家二人。適子之適,力複可耕,則可任用者三人矣,故適子之適謂之餘子。雖適子之適力未及耕,而有庶子及耕,則亦三人,故庶子謂為餘夫也。」又曰:「古之附庸不可以為國,地方百里則可以為同。《春秋》蕭同叔子,何休注以為國名是也。」又曰:「五十裡為則,《大宗伯》曰:『五命賜則』。《注》云:『則者未成國之名』。以漢制考之可見。」如是之類,尚可存備一說。 至於以《管子》「經言」解《論語》「自經於溝瀆」為經正溝瀆之制,則附會甚矣。夫阡陌既開以後,井田廢二千餘載矣。雖以聖人居天子之位,亦不能割裂州郡,劖平城堡,驅天下久安耕鑿之民,悉奪其所有,使之蕩析變遷,以均貧富。一二迂儒,乃竊竊然私議複之,是亂天下之術也。使果能行,又豈止王安石之新法哉?同時瑞安黃毅乃為作《答問》一篇,條舉或者之說,一一為之疏通證明,殆不知其何心矣?陳傅良之《序》有曰:「其說以不能成都鄙者為閒田,不可為軍師者為閑民,鄉遂市官皆小者兼大者,他亦上下相攝,備其數,不必具其員,皆通論。餘多泥於度數,未必皆葉。」似稍稍致其不滿。永嘉之學,雖頗涉事功,而能熟講於成敗,此亦一證矣。此書《宋志》著錄。明唐樞作《周禮論》,力斥其謬,則樞尚及見之。朱彝尊《經義考》注曰「未見」,蓋無用之書,傳之者少也。惟《永樂大典》之內全部具存,檢核所言,實無可采。姑附存其目,而糾正其失如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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