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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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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問》,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毛奇齡撰。奇齡有《仲氏易》,已著錄。 是書皆設為或問,辨《周禮》出戰國之末,不出劉歆。凡十七目:一論《周禮》非漢人偽作,凡四條。一論六官三官二官,凡二條。一論古無三司名。一論塚宰。一論《周禮》與《尚書》、《大戴禮》表裡。一論週六卿、唐虞六卿。一論司徒、司空。一論天地四時之名所始。一論宰夫。一論官名、官職同異。一論人數多寡。一論祿數不及人數。一論分土三等同異。一論九州閒田。一論《周官》非秦制。一論羅氏攻《周禮》之繆。一論與他經同文。而其書與目不甚相應,蓋亦其門人所誤題也。其持論是非相半。如《小宰》紀六官之屬各六十,賈《疏》謂指宮正至夏采諸職。奇齡謂《經》文「其屬六十」乃據六卿本職之下所屬大夫士也。六卿各有長官,如後世所稱堂上官。除一卿二中大夫外,所屬有下大夫四人,中士十六人,下士三十二人,合得六十人,略無闕溢。今考《春官》除宗伯卿一人、小宗伯中大夫二人,擬一堂上官,不入六十之數,則《肆師》下大夫四人,即為屬官,如後世所稱曹郎矣。乃《肆師》之職曰:「凡國之大事,治其禮儀,以佐宗伯。」賈《疏》曰:「肆師與小宗伯同為中下大夫,命數如一,故二人同佐宗伯。」據此則肆師明為宗伯副貳之官,即經文亦明雲肆師掌禮治事如宗伯之儀。今奇齡必屈肆師為屬吏,同于後世之曹郎,其說似弗能通。奇齡又以《周禮》公五百里、侯四百里、伯三百里、子二百里、男一百里不合于《王制》、《孟子》,遂據《周禮》謂封國有大功者必需益地,即不能以百里、七十裡、五十裡限之。特約為之制,公不過五百里,侯不過四百里,伯與子男以是為差。其說似巧。但《明堂位》「封周公於曲阜七百里」,則奇齡所謂公不過五百里者則已過之矣。加封之制,不應己創之而己又隳之也。故《司勳》文曰:「凡賞無常,經重視功」。明乎加封亦不得立常數矣。奇齡立論,大率類此。其他不無翼經之說,然以為戰國人作,則仍用何休六國陰謀之說,與指為劉歆所作者亦相去無幾。陽雖翼之,陰實攻之矣。與其以《儀禮》為戰國之書,同一好為異論,不足據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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