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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以道政事,儒者不能異說也。《小序》之依託,《五行傳》之附會,久論定矣。然諸家聚訟,猶有四端:曰今文、古文,曰錯簡,曰《禹貢》山水,曰《洪範》疇數。 夫古文之辨,至閻若璩始明。朱彝尊謂是書久頒於學官,其言多綴輯逸經成文,無悖於理。汾陰漢鼎,良亦善喻。吳澄舉而刪之,非可行之道也。禹跡大抵在中原,而論者多當南渡。昔疏今密,其勢則然。然尺短寸長,互相補苴,固宜兼收並蓄,以證異同。 若夫劉向記《酒誥》、《召誥》脫簡僅三,而諸儒動稱數十。班固牽《洪範》於《洛書》,諸儒並及《河圖》,支離轇轕,淆經義矣。故王柏《書疑》、蔡沈《皇極數》之類,非解經之正軌者,鹹無取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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