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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集注


  《周易集注》,十一卷;《圖說》,一卷(陝西巡撫采進本)

  國朝王琬撰。琬,渭南人。

  是書成於乾隆乙酉。《自序》稱年八十有一,蓋積一生之力為之也。其論來知德列《太極圖》於《河圖》前,所圖黑白各半,明是陰陽,不得謂之太極。論《洛書》無關於畫卦,《繫辭》並舉圖書,猶之並舉蓍龜,不過帶言。論伏羲八卦次序及六十四卦次序,並改邵子之右陽左陰為左陽右陰,以合於逆數。論伏羲六十四卦方位,既有圓圖,則方圖可以不作。論文王八卦次序,即「帝出乎震」一節,不得當以「《乾坤》六子」一節。論羲文二圖並無對待流行之分,不過一明二氣,一明五行。論「《易》有太極」一節,即生蓍之數,觀不言天地萬物有太極,而言《易》有太極,可得其旨。論來知德所謂錯卦,即橫反對卦,所謂綜卦,即豎反對卦,不必添立名目。論《本義·筮儀》第一變歸奇之策,通掛一數,不五則九,二三變去第一變所掛之一而不用,惟於本數策中掛一策,仍複合而通數其奇,是以四八與初之五九不同。來知德謂第一變不通掛一數,所見為是。然謂二三變並不掛一,則少象三一營,止三營而非四營矣。惟第一變掛一而歸奇,不必通掛一數,二三變即用第一變所掛之一而歸奇,亦不必通掛一數,斯皆不四則八,無所謂不五則九也。其大旨雖亦糾繞圖學,然所說均自出新意,亦可備一解。惟以《十翼》兼《象辭》、爻辭數之,未免於古無稽。其解《經》亦皆敷衍成文,殊乏精義。蓋所注意惟在圖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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