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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象義


  《周易象義》,十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明章潢撰。潢字本清,南昌人。萬曆乙巳以薦授順天府學訓導。時年已七十九,不能赴官,詔用陳獻章例,官給月米。後至八十二歲,終於家。《明史·儒林傳》附載《鄧元錫傳》末。

  是書主於言象,故引張行成說以駁晁公武主理之論。大抵以《漢上易傳》為椎輪,雜引虞翻、荀爽九家《易》及李鼎祚、鄭汝諧、林栗、項安世、馮椅、徐大為、呂朴卿諸家,而參以己意。其取象之例甚多,約其大旨,不出本體、互體、伏體三者。雖多本古法,而推衍頗為繁碎,未能一一盡得經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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