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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淺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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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淺釋》,四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潘思榘撰。思榘字補堂,陽湖人。雍正甲辰進士。官至福建巡撫。 是書皆即卦變之法以求象,而即象以明理。每卦皆注自某卦來,謂之「時來」。蓋《易》道廣大,無所不該,其中陰陽變化,宛轉關生,亦具有相通之理。故漢學如虞翻諸家,皆有是說。宋學即程子、朱子亦闡明是理。雖非《易》之本義,要亦易之一義也。前有白瀛《序》,稱思榘點勘通志堂所刊《易》解四十二家,竭畢生之力以成此書。比其沒也,力疾屬草,尚闕《乾》、《坤》二卦未注,遂以絕筆。故此本所說惟六十二卦,其《彖傳》、《象傳》則以用注疏本附《經》並釋,而《文言》、《繫辭》、《說卦》、《序卦》、《雜卦》則未之及。蓋主理者多發揮《十翼》,主象、主數者多研索卦爻,其宗派然也。後有松江沈大成與其門人福唐、林迪光二《跋》。迪光述思榘之言曰:「《彖》多言象,而變在其中,爻多言變,而象在其中。不明時來,不知卦之來處,不求爻變,不知卦之去處。爻無所不包,舊說一概講入身心政治上去,遺卻許多道理。不如就其淺處說,而深處亦可通也。」固足括是書之大旨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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